山西4人受处分,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期:05-21
晋中市山西省临汾市开发区

原标题:山西4人受处分,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山西发布

山西4人受处分,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近日,省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吕梁市生态环境局交城分局局长梁海明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提供的旅游安排问题。2018年7月,梁海明应某企业负责人邀请,在未按规定请假、报备的情况下,赴吉林省考察污染防治设备。期间,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前往长白山、天池等景区游玩。2020年11月,梁海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忻州市定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李晓明违规收受礼金、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7年2月,李晓明在为其父亲操办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某热力公司法定代表人赠送的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范围的1万元礼金;2020年10月2日,违规接受某工程负责人提供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1年3月,李晓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3.运城市稷山县市场监管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段宏超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20年1月,段宏超违规收受某食品企业负责人赠送的香烟、酒水,价值共计1000余元。2020年8月,段宏超借口受疫情影响、人员紧张,慢作为、不作为,导致其分管的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快检等工作严重滞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9月、10月,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整顿纪律作风”活动期间,段宏超又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2名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购物卡,价值共计2000元。2020年12月,段宏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4.临汾市蒲县广电中心采购科原负责人闫蒲民违规收受索要礼品礼金问题。闫蒲民任县广电中心采购科负责人期间,于2018年1月以微信转账方式,违规收受某材料供应商赠送的500元礼金;2020年5月,又要求该供应商为其购买1部价值6399元的手机。此外,闫蒲民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1年3月,闫蒲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被责令退缴违纪所得。

山西4人受处分,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晋中市纪委监委对寿阳县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县长张江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张江涛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礼金;涉嫌犯贪污罪、受贿罪。

张江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极其淡漠,无视党规党纪、国家法律,在长期收受礼品礼金的同时还存在贪污和大肆收受贿赂的问题,把公权力作为谋取私利的工具,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中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晋中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张江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张江涛简历

张江涛,男,汉族,1977年12月生,山西寿阳人,大学学历,1997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11年5月任寿阳县平舒乡党委书记;

2014年1月任寿阳县解愁乡党委书记;

2017年8月任寿阳县委办公室主任;

2018年7月任寿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20年3月任寿阳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平头镇党委委员、书记;

2021年3月被免职。

山西4人受处分,2人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临汾市委批准,临汾市纪委监委对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吕晋兴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吕晋兴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娱乐活动,收受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组织纪律,未如实向组织说明其存在的问题;违反廉洁纪律,兼职取酬;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乱摊派费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巨额财物。

吕晋兴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汾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汾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吕晋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吕晋兴简历

吕晋兴,男,汉族,1971年1月生,山西古县人,大学学历,1995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10月至2001年3月,古县农业局经管站科员;

2001年3月至2004年2月,古县县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

2004年2月至2007年1月,古县县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2007年1月至2010年6月,古县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0年6月至2013年11月,古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2013年11月至2015年8月,古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局长;

2015年8月至2016年3月,古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3月至2020年6月,古县岳阳镇党委书记;

2020年6月至2020年10月,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古县岳阳镇党委书记;

2020年10月至2021年2月,古县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2021年2月,被免职。

来源|山西省纪委监委网站

编辑|张轶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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