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村民垫付的42800元机耕费退回来了
“我们是彬桥乡彬迎村弄岭屯的村民,2013年开展‘双高’甘蔗基地建设,我们自己垫付了项目机耕费,但是到现在我们都没有得到该项补助款,我怀疑这笔款项是不是被谁吞了。”2017年10月,龙州县委开展第三轮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第三巡察组在彬桥乡街道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公开大接访活动时,该乡弄岭屯村民前来反映。
群众利益无小事。第三巡察组第一时间召开组务会研究讨论,组织组员深入村屯走访群众了解情况,同时积极与有关部门了解该村反映的“双高”甘蔗基地建设情况。
经初步了解,在2013年开展的“双高”甘蔗基地建设中,由于项目经费还没下达,为推进工作项目建设,村民与施工方达成口头协议,由群众筹资垫付项目机耕费,待下达机耕补助专项经费后施工方退还群众垫付的费用。项目建成后,由于群众垫付机耕费用交付手续缺失产生争议、机耕补助专项经费未下达等原因,该屯群众自筹垫付项目机耕费42800元,至今还没有退还。村民曾向乡党委、政府多次反映,乡政府也派出工作组处理,但因为多方面原因,问题没有得到解决。
巡察组了解具体详情后,立即向彬桥乡党委下达《立行立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该乡党委立即召开班子会议专题研究,并成立由乡主要领导为组长,乡纪委书记为副组长,驻村工作队为成员的专项整改工作组,全力组织开展整改。乡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积极与各职能部门对接,要求及时划拨项目补助经费。同时,工作组又多次到弄岭屯召开群众大会,召集群众与老板协商,最终老板认可了群众自筹资金的数额,同意退还群众自筹垫付机耕费资金。2018年6月23日,项目老板将该屯群众自行垫付的机耕费42800元全部退还给64户群众。
至此,长达近5年的群众垫付项目机耕费退还问题,在县委巡察组的监督下得到圆满解决。(龙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