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聚焦履职建设
17日,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图为龙岗代表团代表王贺光在发言。
17日,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分组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围绕报告中涉及的立法、监督等各项人大履职主题展开热烈讨论。审议中代表们一致认为,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全市发展大局,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当前深圳面临“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实施带来的重大发展机遇,立足新发展阶段,做好深圳的人大工作,要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行使立法、监督、决定等职权的新形式、新路径,为深圳建设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为“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保驾护航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感觉深圳的特区立法权用得很好!”市人大代表、广东中熙(龙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刘南筠表示,深圳早已在民事权益领域,发挥特区立法权优势先行先试,制定了一批如养老、个人破产等方面在全国有领先和示范作用的地方性法规。未来,可以率先在社会治理、经济建设及民生幸福等领域进行些探索,“步子可以迈得更大,力度也可以再大些”。
“我很欣喜地看到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里提到,未来5年计划制定和修改法规超过100部,包括制定和修改深圳经济特区数据条例、人工智能产业促进条例、数字经济产业促进条例,还有特殊的律师条例等,”刘南筠说,这些都显示出深圳要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为“双区”建设和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保驾护航。
市人大代表、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郭娟表示,深圳人大在立法方面有很多全国首创,不仅适应了深圳发展需要,更展示了先行先试的担当。比如个人破产条例的出台,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填补了我国市场主体救治的制度空白;科技创新条例,极大地促进了科技创新的活力和动力。
她特别提到个人破产条例,希望后续有更详细的指导性文件,“除了保护破产人的合法权益外,也要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不能出现‘假破产’而不承担偿还责任,侵犯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市人大代表、深圳新网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创意总监杨瑞翻看报告,感触颇深。“毕竟,过去几年,我亲自参与了报告里提到的很多细节工作,对里面写到的具体立法方面,比如大家关注的食品安全监督条例、城市更新条例,这些立法出台的过程中我都参与了调研、讨论,对这个报告我特别有感情。”
立法形式应更丰富多样
市人大代表、飞亚达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勇峰指出,目前人大的各级机构、各委员会,人员构成主要还是以人大代表为主的。事实上,许多工作专业性非常强,可以设立一些咨询委员会,让社会各界的专业人士都能广泛参与进来。例如立法工作,可以引入律师等专业人士一起深入讨论,对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市人大代表、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管理合伙人张丽杰从报告中感受到,在民生方面,如食品安全、卫生医疗、健康等领域,市人大对推动解决民生问题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她建议,立法形式应更丰富多样,对于新兴领域的立法,除了大而全,还可以有小而精、专而精、小而快的立法。同时,要加强深圳立法队伍的建设,特别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应该将立法人才作为高端人才加以引进。在立法机制上可以注重各方参与,因为参与立法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法治宣传。
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
“报告内容翔实,对过去做了全面总结,对今后5年的工作也做了部署,感觉非常给力!”市人大代表、深圳市乐安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张庆杰认为,人大代表中有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多组织相关领域具有专业水平的代表,在各个领域开展调查研究,向社会广泛征集意见,多出台一些创新性、实用性的法律法规,助力深圳建设先行示范区;也希望多关注民生热点问题,比如疫情防控、住房、教育、医疗、食品等重点,多调研、多督查,为老百姓多做实事。
“报告质量非常高,干货满满,亮点纷呈!”市人大代表、罗湖区桂园街道党工委书记刘楚文认为,报告体现了深圳的创新精神,有很多亮点、创新点,还体现了民生情怀。“市人大围绕市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教育、医疗、食品安全等等,从立法和监督等方面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让市民群众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建立立法和执法测评体系
“报告中详细介绍了深圳市人大积极组织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地方立法的情况,其中包括提出立法建议、委托其他主体承担立法起草、立法审查、立法修改、立法评估等研究课题,这充分体现了深圳市人大坚持开门立法的基本路径。”市人大代表、广东金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张弢表示,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立法,是民意真实反映、基层需求真实反映的重要途径。因此,坚持开门立法,正是民主立法、科学立法的重要体现。
张弢说,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地方立法是大势所趋、也大有可为,不仅可以充分发挥自己擅长领域的实践优势,而且利于平衡和协调各方利益,从而促进科学、民主、公正立法,保证地方立法效益。
市人大代表、深圳市光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子友建议,建设群众、选民与市人大代表联络的平台,让代表们可以听取市民诉求,解答选民群众所反映的问题,打通与选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我们非常喜欢‘代表议事会’‘代表大讲堂’‘代表来了’等方式,建设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站、代表之家等,调动了人大代表履职积极性,增强了代表工作的活力,提升了代表工作的整体水平。”市人大代表、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建议,要进一步拓宽开门立法渠道,扩大征求意见的广度,尤其是要充分利用社会专业机构的力量,比如律师协会和高校的法学研究机构等,有效调动社会资源,集中精力立好法。
在审议过程中,市人大代表、北京市中伦(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丽提到,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得不到执行的法律就得到找到问题症结所在。深圳应建立立法和执法的测评体系,看看执行的情况如何,找到问题所在才能更好地解决。她还建议建立重大财政支出项目单独审议及听证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