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取消客运出租车司机本地户籍限制
5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作出决定,修改《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对原条例中关于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本市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的规定予以删除。
截至2020年底,我市巡游出租汽车司机1.6万余人,其中非本市户籍人员占到74.6%。修正后的条例将进一步降低出租车司机从业资格准入门槛,方便在并外地人员灵活选择出租车行业就业,也为我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拓宽就业渠道,吸引外来人口来并创造了更为宽松的条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决定后,新修订的《太原市客运出租汽车服务管理条例》将予以施行。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