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再推多项户籍管理便民新举措
5月13日,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为进一步优化户籍管理服务,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我省公安在全省范围内推出户籍管理便民措施,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公安“放管服”改革的成果和红利。
省公安厅治安警察总队放宽不符合收养条件儿童只能在公共户口落户的限制,调整为:14周岁以下不符合收养登记条件,不能依法办理收养登记或者公证的无户口儿童,经实际收养人申请,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后,可将其户口登记在实际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
西宁市公安局推出户籍业务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本人办理居民身份证无需提供户口簿和任何个人相关证件等5项户籍管理便民措施。户籍业务办理“告知承诺制”事项将“婚姻状况、文化程度、职业、服务处所、籍贯、血型”等户口登记副项信息变更纳入到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将户口迁移证件纳入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将跨省异地居民身份证办理中当事人提供现居住地实际居住地址纳入户籍业务告知承诺制事项。为最大程度简化优化户政办理流程,群众在办理居民身份证时无需再提供居民户口簿及其相关证件,就可办理,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放宽办理合法房产落户的适用范围,对合法房产落户进行了适当放宽和调整,方便更多适宜人群落户。进一步缩短户籍业务办理时限,凡户口申报事项,符合政策规定,证明材料齐全的,户籍窗口当场受理,一次性办结。西宁市户籍办理窗口推出“六十周岁以上群众优先办理”窗口,旨在做好老年办事群众“慢服务、细服务、贴心服务”。
西宁市公安局城中公安分局率先在全局各户籍窗口、户政服务大厅、出入境大厅设立“老年人优先”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开设绿色通道,以一窗式受理、一站式服务的惠民红利,解决群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完善服务群众的体制机制。
西宁市公安局城西公安分局创新推出预约办、在线办、码上办、简化办“四项”便民利民举措,目前受理回复“码上户政”三维码网上咨询150人次,户口迁移网上预审核4人次,出生落户预审核3人次,发布身份证办结领证通知1200余人。(施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