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人盗窃隔壁公司4万余元物品后因害怕选择物归原主
正义网漳州5月13日电(通讯员颜丽月黄丹妍)趁隔壁公司搬迁无人看管,共谋实施盗窃,近日,经福建省漳州市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张某、尤某均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10000元。
被告人张某、尤某均是漳州市台商投资区某公司的员工,隔壁公司正在搬迁看管不严,二人就动了贪念。2020年12月20日,二人趁无人看管之际,穿过两家公司相邻的铁丝网,到隔壁公司厂房内盗窃了支撑轴、桥壳等十余件,后藏匿于自家公司。次日,被害单位经清点发现物品丢失报警,张某二人害怕便将物品放回原处,并于2020年12月24日投案。经鉴定,被盗物品价值合计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