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场摊位规范管理

日期:05-11
巡察

原标题:推动市场摊位规范管理

“现在的摊位费下降了,收入相应提高了,日子越来越好了,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大难题!”近日,宁明县北江乡街道圩亭里一摊主向前来回访的巡察干部表达感激之情。

2020年9月下旬,宁明县委启动了第八轮巡察工作。县委第二巡察组进驻该县市场服务中心开展巡察,并向各乡(镇)市场物业经营管理所延伸。

12月的一天,巡察组来到北江乡市场走访时,在圩亭看到一个奇怪的现象:圩亭内有部分摊位空着,圩亭外的街道上却摆满了摊位,卖蔬菜、卖鱼、卖水果等,还有些摊位占道经营,堵塞交通,场面凌乱不堪,污水横流,气味极其难闻。

“圩亭里不是还有空摊位吗?为什么不在里面摆,却摆在路边?”该巡察组韦组长疑惑地向旁边一个卖菜的摊主探听情况。

摊主左顾右盼,上下打量巡察组干部,小声地问:“你们是干什么的?问这些有什么用?”

“大姐,我们是县委巡察组的,目前正进驻县市场服务中心开展巡察工作,过来看看你们北江市场管理情况怎样,比如摊位收费、摊位招标等。”韦组长趁着摊主有空拉开了话题。

“巡察的?对摊位收费高,又不明码标价,摊位费差距大这些问题,你们管吗?”

“我们是代表县委过来巡察的,你反映的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反映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帮大家解决难题就是我们此行的目的。”说着,组长出示自己的工作证。

“要是这样,我就反映几个问题。我这个青菜摊位费每月1000元,我起早贪黑摆(摊)1个月才赚2500多元,摊位费都1000元了,我怎么生活?还有,圩亭里面还有位置空着,既不招标,也不让进去摆,而且我旁边有的青菜摊位费每月才200元,而我这个1000元,怎么会差距这么大?给我个解释!”这位大姐越说越气愤。

听到这位大姐反映摊位费情况,旁边的摊主与路人聚了过来。

一位卖菜的小哥说:“我的摊位费比这位大姐还高,每月1500元,我这还有发票证明,我现在回去拿。”

不一会,这位小哥就拿来了两张发票。“你们看,这一张是每月1500元的摊位费,对比旁边几位的200元的摊位费,差距太大了!”他指着发票说:“我还发现一个问题,这张发票的流水表头写着‘已开发票作废’,这是为什么?我明明已经交了摊位费,又有发票证明,是不是他们多收了我们摊位费,但又不足额上缴,自己私吞了?”

“谢谢大家给我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会尽快和相关单位核实,大家还有什么问题或者线索,也可以给我们打电话。如果情况属实,我们会督促他们整改。”韦组长拿出联系卡发给几位反映情况的摊主。

巡察组又接着走访了旁边几个摊位,向他们核实摊位费情况,发现200元至1000元都有,摊主都反映没有招标,让交多少就交多少。

在回乡政府的路上,大家对各摊主所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大致有同类摊位缴费差距过大、发票流水作废与实际情况不同、圩亭内有空闲摊位却不对个体经营户出租3个问题。

“我们要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看待群众反映的一切问题,尽快把这些问题核实清楚,给群众一个满意答复。”该县委巡察办主任听取汇报后强调。

经过深入调查核实,确定了北江乡市场物业管理所在摊位整合问题上存在一定过失,未能有效整合市场资源,物业管理所管理不到位,工作不够细致,引起了部分群众的不满。

在巡察组的建议与督促下,北江乡物业管理所在2021年元旦前召集摊主,由摊主商定明标暗标,定摊位标底为12平方米的每月400元,20平方米的每月800元,由摊主竞标,物管所做公证人。通过公平竞争,大部分摊主都签到自己满意的摊位,一个摊位摊租也比之前下降20%左右,合同的时间也由摊主定。

经过整改后,体现了摊位出租的公开公平原则,服务群众,又体现租赁选择的灵活自由,满足了摊主的各种要求和选择。

关注民生,为民办实事,回应群众的期待和关切,解决老百姓身边的难题,从而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这也是巡视巡察向基层延伸、打通“最后一公里”的真实体现。(宁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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