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出借银行卡给“卡头”,轻松赚大钱?这个罪名了解一下
正义网衢州5月11日电(通讯员揭晓芳缪书锦)“高薪酬、低门槛兼职,只要你有银行卡、手机卡、支付宝等就能轻松赚大钱……”这样的招聘广告是不是很让人心动?但令人心动的描述背后隐藏着陷阱。
湖北人小刘在浙江省开化县打工,因为怕吃苦一直没有固定工作,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四处寻找能够“躺着赚钱”的“好路子”。2020年11月21日,小刘通过微信兼职群认识了专门收集银行卡的“卡头”徐某,徐某提出让小刘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帮忙转个账“过流水”,每转1万元最多可以拿到200元的“好处费”。
小刘心想这样赚钱真轻松,便将自己的多张银行卡和绑定的手机卡、U盾等成套提供给了徐某使用。
一天之内,徐某就利用小刘的银行卡转账90余万元,小刘也因此得到了6000元报酬。”90万具体是什么钱我不是很清楚,但是我觉得肯定不是什么正当来路的钱,不然也不会借我的卡转账了。”小刘虽然心里有点忐忑,但还是抵不住高额报酬的诱惑。
然而事情的发展并没有想象的那般简单,原来,转账的90余万元是犯罪分子电信网络诈骗所得,随着被害人报案,警方顺藤摸瓜找到了小刘,2020年12月2日,小刘被抓获归案。
经过审查,小刘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并从中牟取利益,情节严重,已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021年3月9日,小刘被开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小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徐某相关犯罪事实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