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日期:05-10

原标题: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来源:海南发布

自《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发布以来,各项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支持海南自贸港建设的一揽子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优惠举措受到广泛关注。以下为迄今已发布税收政策文件汇总(共21项),点击政策文件名称可了解详细内容。

海南自贸港税收政策,你想了解的都在这里→

1

文件名称: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

公布日期:2020年6月1日

税收政策:

☆人才个人所得税最高15%。

☆鼓励类企业实施15%企业所得税。

☆企业进口自用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进口生产原辅料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岛内居民购买的进境商品免征进口关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离岛免税购物额度调高至每年每人10万元并增加品种。

☆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2025年前新增境外直接投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资本性支出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展会境外展品进口和销售免税。

☆对原产于海南或含进口料件加工增值超过30%的货物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

☆允许进出海南岛航班加注保税航油。

☆对在“中国洋浦港”登记并从事国际运输的境内建造船舶给予出口退税。

☆以“中国洋浦港”为中转港从事内外贸同船运输的境内船舶允许加注保税油。

☆经“中国洋浦港”中转离境的货物试行启运港退税。

☆在洋浦保税港区等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进出口管理制度。

2

文件名称:海关总署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洋浦保税港区监管办法》的公告

印发日期:2020年6月3日

政策概要:

对进出海南洋浦保税港区的货物,除禁止进出口和限制出口以及需要检验检疫的货物外,试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货物进出境管理制度。

3

文件名称:国务院关于在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实施有关行政法规规定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0年6月18日

政策概要:

自2020年6月18日至2024年12月31日,在海南暂时调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事务担保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和《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5部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

4

文件名称: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0年6月23日

政策概要:

☆对注册在海南自贸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企业新增境外直接投资取得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在海南自贸港设立的企业,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含)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和摊销;新购置(含自建、自行开发)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可以缩短折旧、摊销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摊销的方法。

5

文件名称: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高端紧缺人才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0年6月23日

政策概要:

☆对在海南自贸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

☆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所得包括来源于海南自贸港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所得)、经营所得以及经海南省认定的人才补贴性所得。纳税人在海南省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时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6

文件名称: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

印发日期:2020年6月29日

政策概要:

☆免税购物额度从每年每人3万元提高至10万元。

☆离岛免税商品品种由38种增至45种。

☆取消单件商品8000元免税限额规定。

☆以额度管理为主,大幅减少单次购买数量限制的商品种类。

☆鼓励适度竞争,具有免税品经销资格的经营主体均可平等参与海南离岛免税经营。

7

文件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8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印发日期:2020年6月29日

政策概要:

☆为落实海南自贸港资本性支出扣除政策,将原《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名称修改为《资产加速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同时,增加“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加速摊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无形资产一次性扣除”等行次,并明确相关行次的填报要求。

☆为落实海南自贸港鼓励类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在《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201030)第二十八项“其他”项目下增加了“海南自由贸易港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行次,并明确相关行次的填报要求。

8

文件名称:海关总署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监管办法》

印发日期:2020年7月6日

政策概要:

明确对离岛旅客在海南省离岛免税商店(含经批准的网上销售窗口)选购免税品,在机场、火车站、港口码头指定区域提货,并一次性随身携带离岛的监管。

9

文件名称: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运输船舶有关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印发日期:2020年9月3日

政策概要:

对境内建造船舶企业向运输企业销售且同时符合购进船舶在“中国洋浦港”登记、购进船舶从事国际运输和港澳台运输业务这两项条件的船舶,实行增值税退税政策,由购进船舶的运输企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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