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万凯任江西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曾获评“任长霞式公安局长”
升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后,曾获评“任长霞式公安局长”的万凯再添新职务。
5月8日,江西省人民政府官网发布了《关于万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简称《通知》)。其中,《通知》显示,经省政府研究决定,万凯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该《通知》成文于2021年4月29日。
万凯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早前,万凯已以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的身份公开出席了会议。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江西省公安厅官网4月29日消息,4月28日,省公安厅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围绕党史学习教育、乡村振兴战略、新发展理念、有关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专题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受副省长、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秦义委托,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万凯主持会议并讲话。会上,厅领导万秀奇、何军威、周重和围绕主题,结合实际,作了交流发言。
上述官方消息表明,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的万凯已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一职。
履新前,万凯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
此前的4月19日,中共江西省委组织部官方微信公众号“江西组工微讯”发布一批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其中,万凯,男,1973年9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现任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拟任省直单位正厅级领导职务。
“70”后干部万凯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曾被公安部授予“任长霞式公安局长”,期间也曾交流到县区先后担任过县长、县委书记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万凯曾经长期在公安系统工作,历任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刑侦大队民警、中队长、缉毒大队大队长,南昌市公安局桑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青山湖公安分局局长。
据北京青年报“政知圈”此前报道,万凯早期在南昌市公安局任职多年,曾经作为英雄出现在新闻头条中。在一起发生在2000年、曾轰动全国的特大蒙面持枪绑架案中,万凯赤手空拳擒获了持枪歹徒,被荣记个人一等功。
2006年4月,万凯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模称号,2007年被公安部授予“任长霞式公安局长”。除此之外,万凯曾4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先后获得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优秀青年卫士、省先进工作者、省“五一”劳动奖章、省优秀人民警察等多种荣誉称号。
2011年6月,时任南昌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市维稳办主任的万凯,交流到县区政府任职,调任南昌市进贤县县长,2013年11月任南昌市进贤县委书记。2016年9月,万凯交流到抚州市,任抚州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抚州市委政法委员会副书记,抚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书记。两个月后,2016年11月,他又担任江西抚州市副市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2019年8月,万凯从抚州调回省会南昌工作,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直至此番履新。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