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以案为鉴|贪婪无度,他张口就要500万
来源:泗洪县纪委监委
墓葬改革本是一项利国利民、惠及后代的民生工程,偏偏有人把这看作一种商机,在其中捞好处、发横财,有的人甚至一张口就索要五百万好处费。
“‘整个项目我们算了一下,大约能赚两三千万块钱。’听到这个数字,我就说了一句话:这样子吧,不管你们赚多少钱,给我们弟俩五百万就算了,最好一次性给清。”留置室内,泗洪县原广播电视台记者、编辑刘新面对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时承认,是自己的贪婪无知害了自己,连累了家人。
2020年7月,泗洪县原广播电视台记者、编辑刘新及其哥哥刘增,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泗洪县纪委监委立案审查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同年9月,刘新、刘增分别受到开除公职、开除党籍处分,二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因暴利动心兄弟二人为财奔走
刘增、刘新出生于普通的农村家庭,兄弟四人,生活并不富裕。刘增家中排行老三,是中共党员,先后参过军,做过居委会组长、助理会计等工作;刘新家中排行老四,在当地电视台工作了近30年,人缘好、能力强,结识了不少行业的朋友。
“他们告诉我运营公墓能赚到大钱,有暴利,要是帮他们拿下龙集应山公墓这个项目运营权,保证我一辈子吃穿不愁。听他们这样说,我就动心了。”刘增说。
2013年9月,李某某、谢某某听说龙集镇要搞公墓建设,便找到刘增,想通过他帮忙拿下这个项目,并允诺给其好处费。
被利益冲昏头脑的刘增当即答应了二人的请托。在多次碰壁无果后,便找到其弟刘新帮忙想办法。为了拿下项目,兄弟二人多方奔走,最终帮助李某某、谢某某获得了该公墓项目的实际经营权。
为拿好处费竟签分期付款协议
刘新知道墓葬领域是暴利行业,于是狮子大开口,向李某某、谢某某索要500万元好处费,刚开始二人并不同意。
为了让二人就范,刘新处心积虑,声称一朱姓老板愿意支付好处费,并承接公墓这个项目。李某某、谢某某觉得情况不妙,于是不得不答应支付500万元好处费。由于资金有限,四人达成分期付款的协议,首期一次性支付刘新20万元作为前期“人情费用”,剩余480万元分三十年分期支付。为防止李某某、谢某某“不守约”,刘新、刘增还与二人签订了分期付款协议书。
“一开始想不通到底错在哪,总认为把事情办成是自己的本事,认为每年拿点好处费没有错。”接受调查之初,兄弟二人一直想不明白,为何要调查他们。
在刘新、刘增看来,能帮别人协调事、办成事是自己有本事、有面子,是值得炫耀的资本,何错之有?
消极对抗审查最终咎由自取
2020年初,泗洪县开展墓葬领域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40余条。刘新作为涉案人员,在被组织约谈后,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反而心存侥幸,撕毁了欠条复印件,并与所有的涉事者串供,企图蒙混过关。
“在强烈的身份反差中,面对调查避重就轻,错失了坦白的机会……”被留置期间,刘新以听力障碍为由,对抗调查。经过办案人员的耐心教育和帮助,他幡然悔悟,终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组织坦白了一切。
经查,刘增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刘新与他人串供掩盖自身违法行为,二人共同利用他人职务影响和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500万元。
2021年3月11日,刘新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刘增因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