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让“学有所教老有所养弱有所扶”落到实处
为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全区各地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从身边小事做起,以多种形式推出为民利民惠民便民的实招,切实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千方百计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赢得人民群众拥护党领导的“民心”。
高院立案庭实质性化解一起最低生活保障费纠纷
4月28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深入百色市田东县林逢镇保群村那念屯,对一起最低生活保障费纠纷进行现场调解,最终实质性化解了该起纠纷。
上诉人黄某朱、黄某飞系父子关系,黄某朱年老体弱多病,黄某飞身体残疾,住在破旧的房屋里,生活困难。2015年前政府均列黄某朱、黄某飞为低保户,支付其最低生活保障费,2016年政府停发黄某朱、黄某飞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黄某朱、黄某飞向有关部门反映无果,遂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田东县政府、林逢镇政府支付黄某朱、黄某飞最低生活保障费。一审裁定以本案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为由驳回了黄某朱、黄某飞的起诉。黄某朱、黄某飞不服一审裁定,上诉至自治区高院。
二审审理期间,高院立案庭主办法官贺利研认为本案虽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但是简单作出裁判并没有实质性解决纠纷,案结事不了。当前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步入乡村振兴新征程,要为群众办实事,确保新征程上不掉队。贺利研法官积极与一审法院沟通,达成实质性化解纠纷的共识,并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为黄某朱、黄某飞搭建解纷平台。
4月28日,贺利研法官一行与田东县政府、田东县林逢镇政府工作人员前往林逢镇保群村那念屯黄某朱、黄某飞家中,实地调查了解其生产生活情况,联合政府现场核实其是否符合低保条件。当得知村委会干部反映黄某朱、黄某飞不太理解相关政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时,贺利研法官鼓励村委会干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贴近群众、靠近群众优势,克服困难,扶贫救困,把党的好政策切实落到实处,在共同富裕路上不落下任何一个人。
村委会干部表示将积极做好当事人和村民工作,协助政府核实办理黄某朱、黄某飞申请低保手续,并尽快协助黄某飞办理残疾证。贺利研法官耐心为双方打开心结,促成政府部门依法履职,同时也向黄某朱、黄某飞释明政府对低保户实行动态管理,如黄某朱、黄某飞认为其符合低保条件,要积极配合政府做好低保审核工作。当事人、政府及村委会干部均对现场调解工作表示满意。
林逢镇政府承诺尽快办理核实黄某朱、黄某飞的低保申请,黄某朱、黄某飞也申请撤回上诉,本案最终得到实质性化解。
隆安法院:千亩蕉林的共赢之旅
“感谢隆安法院为我们老百姓办了件大实事,不然蕉地里的十几户民工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望着长势良好的千亩蕉林,经营者伍某激动之情溢于言表。隆安县人民法院切实将执行工作做到了老百姓的心坎上。
某林场与罗某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案于2019年10月立案执行。被执行人罗某拖欠某林场地租多年,且迟迟未将涉案1256亩土地归还林场。执行中,执行法官发现该案涉及多名案外人,案情复杂,执行难度大。
原来,涉案土地早已转租给他人,实际经营者为案外人伍某。伍某辩称,地租早已转付给罗某,自己将房产抵押给银行贷款,刚在涉案土地种植了千亩香蕉,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资金和设备,若此时退出土地,将会遭受巨大损失。
经调查发现,伍某种植的香蕉大部分属首造,年产量高达600-800万斤、产值可达800万元以上,且雇佣十三户民工务工。考虑到强制执行清退,将会给实际经营者及在该处承包种植香蕉的十几个农户带来巨大损失,隆安县法院执行局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经向隆安县委政法委汇报取得支持后,多次召集林场与经营者伍某协调和解,分析权衡利弊,实现共赢。
4月28日,涉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定期缴纳租金并延期交还土地的共识,既为林场追回了三百万元地租,也为经营者伍某和十三户民工争取到足够的香蕉采收时间,避免了损失的扩大。
平桂法院:送法进校园普法护成长
近日,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法院蒲公英普法团队走进望高镇中心小学,为该校五年级学生普法,在孩子们心中种下“知法守法用法”的种子。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和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增强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自觉,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课堂上,平桂法院望高法庭庭长、望高镇中心小学法治副校长钟丹运用通俗易懂的语言为同学们重点讲解了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的法律常识,校园欺凌事件的预防以及应对措施,校园安全及校外溺水、交通安全知识等,并结合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同学们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依法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