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版权保护——青海省“十三五”版权工作综述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青海省版权保护工作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版权保护,严厉打击各种侵权盗版活动,积极探索适合青海省情的著作权保护途径,版权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版权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十三五”期间,健全和完善了《版权侵权案件查处程序》《版权纠纷调解办法》《版权作品自愿登记程序》,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算机软硬件采购源头管理的通知》《青海省政府机关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考核细则》《青海省推进企事业单位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规划(2018-2022)》,保障了版权监管和服务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发展。
执法监管成果不断显现
各级版权行政管理部门在加强日常监管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版权保护工作。一是专项整治行动有成效。连续开展了以抓源头、清市场、打网络、查办大案要案为重点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行动,有效加强了对印刷复制企业的源头监管,强化了对生产、流通、消费等环节的治理。深入开展了打击侵权盗版音像制品,清理整顿网络游戏私服、外挂等专项行动,部署开展了高校及其周边复印店盗版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了非法经营活动,规范了校园周边文化市场经营秩序。二是网络侵权盗版被遏制。针对网络环境下的侵权盗版日益突出的现象,连续部署开展了全省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围绕网络文学、网络新闻转载、视听作品、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在线教育等重点领域,对省内较有影响的网站进行了主动监管,有效规范了网络作品传播秩序。三是软件正版化工作稳推进。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推进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决策部署和国家版权局的工作要求,以巩固政府机关软件正版化整改成果为抓手,以完善制度、强化督查,落实考核,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目标,积极推进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软件正版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四是日常监管效能得提升。坚持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厉打击各类侵权盗版经营活动。始终坚持把软件、网络、音像电子出版物、教材教辅等作为监管和执法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大版权行政处罚和刑事保护力度,有效提升了版权执法监管效能。“十三五”期间,全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3.3万人次,检查文化市场经营单位7.7万余家次,收缴各类盗版制品及非法出版物46万余件,有效维护了正常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秩序。我省3个单位和14名个人荣获“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有功个人”荣誉称号,获得国家版权局表彰奖励。
版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
“十三五”期间,我省始终把著作权法律知识的宣传普及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常抓不懈,逐步建立起了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版权宣传普及教育常态机制,营造了良好的版权保护氛围。一是开展版权主题宣传活动。充分利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平台,制作展板20块、条幅5条、散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着力加强著作权法主题宣传普及活动。集中展示了我省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来取得的显著成效,宣传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全省各级政府推进软件正版化、版权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积极营造了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氛围,增强了公众的版权保护意识。二是开展版权咨询服务活动。以“4·26知识产权宣传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了大学生版权征文活动、校园反盗版“绿书签”签名活动。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广场、校园版权咨询服务活动,累计提供版权法律咨询服务3000余人次,使版权保护意识深入人心。三是利用网络媒体进行宣传。充分利用青海卫视、青海经济、青海都市频道对国家版权局制作的版权公益广告宣传片、海报等进行广泛宣传;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青海日报客户端同时转载,发挥线上线下全媒体作用,多角度多渠道共同推进。四是加大版权培训工作力度。组织参加由国家版权局举办的基层版权执法监管人员培训班20期;举办全省文化市场版权综合执法监管人员培训班4期、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培训班30期,参训人员共计3500余人次。
版权服务水平不断提高
依托国家版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强化版权公共服务意识,提高版权服务水平。一是规范版权作品登记。按照国家版权局“五统一”要求,不断规范作品登记,努力在增加作品登记数量上下功夫,版权作品登记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二是积极调解版权纠纷。“十三五”期间,经调解成功处理的版权行政投诉10余起,有效维护了权利人和权利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付成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