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厅官受贿千万“甩锅”三段婚姻,无法无德又无品
4月20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了专题片《失守的守门人》,剖析了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裁罗永隆违纪违法案。
专题片披露,罗永隆涉嫌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受贿罪等,受贿折合人民币1300多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罗永隆在忏悔书中把自己的贪腐行为归结于三段失败的婚姻,他这样反思:“国企老总自身要算好账,算好感情账和经济账”,“婚姻不幸失德行,家庭不好,事业走到最后是要栽跟头的。”
仅受贿、索贿就上千万,这还不算失职、滥权导致的数亿元资金损失,罗永隆找到的原因居然是三任前妻,这样的“家风归因”未免有些儿戏。“甩锅”甩出这样的水准,忏悔反思的程度怕还远远不够。
罗永隆
多次结婚、多次离异,各种补偿、善后、抚养等等,当然费钱。因为年龄差造成的老夫少妻的“不均衡”“非对称”,也需要用钱来抚平……凡此种种,均可以视为罗永隆的压力来源。但是,有经济压力,有心理动因,未必就一定指向贪腐,更不能解释他为前妻的儿子经商提供违规帮助,进而导致数百万元的国有资金流失。
收钱的那只手、索贿的那张嘴,都来自罗永隆本人,而不是任何一任前妻。即便前妻们有些诉求表达,甚至也不排除施加一些压力,但最终伸手去搞钱的却是手握大权的“罗总”,而非他人。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承担这些行为造成的全部后果,这是起码的常识。
什么钱该拿,什么钱不该拿;什么决策该做,什么决策不该做,都有法律明文规定,也有相关制度规章约束。这些本来清清楚楚,只要遵照执行就可以了,可罗永隆非要无视法律法规,自行其是,受贿索贿,特别是在党的十八大后依然不收手不收敛。只能说,利欲冲昏了他的理智。
另一方面,罗永隆哪里是没有“算好感情账和经济账”,他算得好得很。他给第一段婚姻留下的女儿索贿买房、收受礼金,是为了自己心安;他给第二任妻子索贿100万元,并安排下属公司违规与该任妻子的儿子参股公司开展业务,是为了安抚前妻不要闹事,因为他婚内出轨在先;他给第三任妻子买别墅,是因为要讨小他14岁妻子的欢心……一边频繁结婚离婚,一边抱怨费钱,还把自己变坏的原因转嫁到女性头上,这样贪色贪财贪赃枉法的官员,不仅法律意识欠缺,个人品行也实在让人失望。
很难想象,一个无法、无德、无品的人,一个基本上把时间花在“与女人分手”“讨女人欢心”上的官员,怎么可能会有精力有热情有办法去搞好本职工作?
关于这一点,罗永隆还算说了句实话:“我人生中第一次,也是最完整、最全面、最系统的一次政治理论和党纪法律学习,是在‘留置’这种特殊的环境中完成的。”也就是说,在此前的人生,要么是没意识,要么是没耐心,要么是没时间,要么就是阳奉阴违,根本没有认真学习过党纪国法。好在,不怕没时间,自此以后,留给他思考、忏悔的时间多的是。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龙之朱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