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三项实践活动

日期:04-19
人大代表

原标题: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三项实践活动

来源:四川日报

把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纳入法治化轨道,四川在行动。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印发2021年度工作要点和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一要点三计划”),《四川省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被列入今年的新制定类立法计划。

“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在全党集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时刻,通过立法,把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纳入法治化轨道,有利于发扬红色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有利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省人大已成立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倒排工期。目前,条例草案初稿已经形成,并召开了专家论证会,将加快修改完善。

党史学习教育,人大怎么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出台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我为群众办实事”三项实践活动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人大代表在行动”“民生实事我监督”“乡村振兴我出力”三项实践活动,并以此为抓手,推动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落地落实。

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省人大将立足工作实际,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从立法、监督、代表、重大事项决定等方面精准发力,推动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使每一项立法、每一个决定决议都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在服务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中检验党史学习教育成效。

“人大代表在行动”

广泛发动五级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

作为带领乡亲们脱贫致富的典范,怎么履好职,一直是省人大代表、安岳县周礼镇鸿安红薯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黄晓艳努力突破的问题。通过加强学习、参加代表培训、向“老代表”取经,她不断积累履职经验,“我将继续发挥代表的带头作用,用新的成绩,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3月26日,在列席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代表座谈会上,黄晓艳这样表示。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展各项工作的根本遵循。广泛发动五级人大代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正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一——“人大代表在行动”工作方案》的重要内容。

根据方案,全省将各级人大代表就近编入代表之家(联络站、活动室)开展履职活动,发挥代表的桥梁纽带作用,深入乡镇村组、街道社区、企业学校充分开展调查研究,了解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明确要求:带着问题走下去,把情况摸清楚、把症结分析透,认真思考人大工作着力方位和思路举措,真正推动解决问题。

方案明确,要广泛发动、积极支持代表立足本职岗位帮助人民群众解决安居、就业、上学、看病、饮水、行路、用电、通讯等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并动员代表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走访中小微企业,聚焦企业经营发展所面临的生产销售、融资贷款、减税减负等实际困难,发挥人大代表优势,努力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

方案还明确,要持续扩大群众对立法、监督等工作的有序参与,确定立法、监督项目听取群众建议,法规草案征求社会各方面意见。同时,以办理代表建议为抓手,推动涉及民生领域的建议得到落实。

经过8年持续奋斗,我国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如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案明确,要发动代表持续关心支持已脱贫人口,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防止规模性返贫,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贡献人大代表力量。

“民生实事我监督”

聚焦民生领域提供法治保障、开展各项监督

民生实事,事关民生。今年2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明确了“减免非民族自治地区40万名幼儿保教费”“持续为全省8300余万常住城乡居民免费提供12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城镇新增就业85万人”等30件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民生实事,涉及教育、医疗、社保、就业、民生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

“专题听取关于2021年全省30件民生实事实施情况的报告,已列入今年的监督工作重点内容。”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专题审议,将重点了解30件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效益发挥等情况,依法督促政府及各部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办好各项民生实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聚焦民生领域提供法治保障、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督促推动相关工作等,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计划重要内容,也是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发布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二——“民生实事我监督”工作方案》的重点之一。

今年,我省将围绕粮食安全、医疗、养老、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地质灾害防治、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推进相关立法工作。而更多的监督工作正在推进中——

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实施情况,依法督促消防救援队伍更好地履行职责使命,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川粮油产业推进情况的报告,保障主要口粮和菜籽油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督促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继续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试点工作,总结经验,逐步在全省各县(市、区)推广……

围绕民生福祉开展监督,今年,省人大常委会还将听取和审议我省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节能减排工作等情况报告,促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乡村振兴我出力”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何界定?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怎样产生、如何运行?集体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有没有具体的方案……4月1日至2日,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赴绵阳市涪城区、江油市开展《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立法调研,了解两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情况,并先后来到绵阳市涪城区杨家镇蚕桑现代农业园区、江油市新安镇猕猴桃现代农业园区和战旗镇白沙村实地查看,详细了解基层真实情况。

加紧制定《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结合省情实际分类开展立法调研,广泛征求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基层干部、企业业主、专家学者等的意见,推动条例尽快出台,是今年省人大常委会的重要立法任务。

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四川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结合省人大常委会“一要点三计划”,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制定的《“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之三——“乡村振兴我出力”工作方案》,体现了全省各级人大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心。

根据方案,今年我省将推进制定四川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采取开展立法调研、举办专家论证会、通过新闻媒体征集意见等方式,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草案);制定四川省现代农业园区条例,针对建立完善园区组织管理、利益联结、要素投入保障、人才振兴等制度机制等进行立法调研,为提高我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服务水平提供法治保障。我省还将持续依法监督,听取和审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展情况的报告、关于现代种业发展情况的报告,检查《四川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等。

今年省人代会期间,“乡村振兴”“三农发展”等成为代表议案建议的高频词。为此,“乡村振兴我出力”工作方案中,明确将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我省淡水养殖管理条例的议案,组织人大代表专业小组开展调研,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强水产养殖管理,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助推水产养殖产业健康发展;围绕人大代表提出的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蔬菜产业发展、加强畜牧法贯彻实施等建议,通过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人大代表专业小组调研等方式,详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基础上,督促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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