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规范住房租赁合同,北京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管理等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在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的同时,明确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租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情况,不予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对于自行在市场租房的中低收入家庭,本市一直采取货币补贴的方式缓解住房压力。按照2020年8月执行的新政,三口之家每月最高可补3500元。
要想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补贴家庭也需提供相应材料与证明。征求意见稿的一项内容,便是规范合同签订、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文件规定,取得市场租房补贴资格的家庭自行到市场租赁住房,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时,须使用《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为补贴家庭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时,应对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情况予以核验。
补贴家庭与出租人签订住房租赁合同,依规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通过后,可简化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持申请人身份证、代发银行的银行卡、住房租赁合同等材料及复印件,直接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市场租房补贴家庭承租的是住房租赁企业经营的住房,须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后,方可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注意到,参考上海、天津等地做法,征求意见稿也首度规范承租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情况。征求意见稿明确,市场租房补贴家庭(重残家庭除外)租赁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情况,将不予发放市场租房补贴。
同时,已领取市场租房补贴的家庭正在承租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父母、子女或户籍所在地地址住房的,应在年度复核时向街、乡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主动申报,并在年度复核之后6个月内换租符合条件的其他住房,重新办理市场租房补贴领取手续。
据了解,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至到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