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将建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
本报4月16日讯(记者张熙宇)记者今天从省发改委获悉,为营造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进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该委起草了《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至5月15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条例》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践行“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服务理念,以市场主体满意度为核心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条例》明确,我省将建立海南自由贸易港统一的市场主体服务平台,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统筹协调机制,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通过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举报、投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条例》指出,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海南自由贸易港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管理制度,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各市、县(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实行自由、公平的市场竞争制度,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序良俗等特殊领域外,均给予同等的市场机会。同时,海南自由贸易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障不同所有制、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各类生产要素和适用海南自由贸易港各项支持发展的政策。
《条例》明确,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海南自由贸易港内各级符合条件的政务服务事项应当纳入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一网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