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陕西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为进一步严明换届纪律,确保换届风清气正,日前,省纪委监委通报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5起村(社区)“两委”换届中违反换届纪律典型案例。
西安市雁塔区等驾坡街道史家湾村党支部原委员李靖、郭文超在换届中拉票贿选问题。2020年12月,史家湾村党支部换届期间,李靖为竞选村党支部书记、郭文超为竞选村党支部副书记,两人共同出资,先后给10名党员或党员家属每人3万元进行拉票,同时向其他党员口头打招呼拉票,严重违反换届纪律,影响恶劣。2021年2月,李靖受到开除党籍处分,郭文超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渭南市临渭区交斜镇渭阳村党员屈长明在换届中拉票贿选问题。2021年1月,渭阳村党支部换届推荐选举候选人期间,屈长明购买30张羊肉卡赠送部分党员、群众,并通过见面、微信、电话等方式进行拉票,承诺在推选会结束后请客吃饭,违反换届纪律,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月,屈长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延安市延长县张家滩镇丛座村党支部原书记赵瑞平在村党支部换届中违规拉票问题。2021年1月,丛座村党支部换届期间,赵瑞平通过手机微信聊天、打电话的方式向党员高某等3人拉票,并承诺当选后发红包感谢高某。后赵瑞平当选村党支部书记。2021年3月,赵瑞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商洛市山阳县两岭镇马鹿坪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建新在换届中提供虚假学历问题。2021年1月,马鹿坪村“两委”换届期间,时任村党支部副书记刘建新为能够继续当选村干部,在资格审查时,向组织提供虚假的高中毕业证书,后在换届中当选村党支部副书记,违反换届纪律,影响恶劣。2021年3月,刘建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村党支部副书记职务。
安康市石泉县城关镇红岩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朱新建在换届期间违规吃请问题。2020年12月,红岩社区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束后,为表示感谢,朱新建组织参会党员、会议指导组等22人在农家乐聚餐饮酒,餐费1640元当天挂账未结,第2天组织核查时个人予以支付,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3月,朱新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5起问题,或违规拉票,或弄虚作假,或违规聚餐,这些问题是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表现,应受到严肃处理。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当前,市县乡换届工作已经开始,这是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加强国家政权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省各级党委要切实扛起政治责任,严明换届纪律,严格落实“三个在先”“四必”要求,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紧盯换届重点工作,聚焦换届政策和制度规定执行情况、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落实“十个严禁”换届纪律、换届人选推荐提名等重点环节加强监督,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跑风漏气、干扰换届等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履行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风气不正、换届纪律松弛涣散、换届选举出现非组织活动的,严肃追究相关组织和领导责任。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会同组织等部门做好监督工作,确保换届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