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自然资源部:长江黄河沿线14起重大违法采矿案公布
今天(14日)上午,自然资源部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公开通报长江、黄河沿线14起重大典型违法采矿案件。
14起重大典型违法采矿案件分别为:
山西省河曲县马某某、王某某违法采矿案
江苏省宜兴市甘某某等3人违法采矿案
浙江省杭州市何某某违法采矿案
安徽省巢湖市张某违法采矿案
江西省进贤县夏某等6人违法采矿案
山东省东平县贺某某违法采矿案
河南省济源市国泰采矿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湖北省嘉鱼县江苏金堰交通工程有限公司违法开采案
湖南省临湘市辉强建材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重庆市万州区张某某等6人违法采矿案
四川省成都青氏劳务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甘肃省东乡县宋某某违法采矿案
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陈某某违法采矿案
中国交通建设第二公路工程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违法采矿案
这14起案件涉及山西、江苏等1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主要是违法当事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或者超出批准的矿区范围进行越界开采。目前,涉及的违法所得、违法开采的矿产品均已没收,其中有8起案件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机关,已追究刑事责任19人。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李江涛:14起(违法)采矿案件,虽然很多案件都属于很小微的案件,但是也充分反映了我们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打击违法行为的决心。我们也有能力有信心采取措施,坚决遏制住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行为。
摸底排查确保地方查处整改到位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还对记者表示,下一步把长江、黄河沿线3公里范围作为执法的重点区域,组织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摸底排查和整改。
考虑到长江、黄河沿线地区首要的任务是生态保护,自然资源部将督促各级自然资源部主管部门以化工、采矿、选冶、尾矿库等重点项目是否存在违法用地和违法开采矿产资源情况进行重点核实,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自然资源部执法局副局长李江涛:我们近期会下发一个通知,对长江黄河沿线组织相关省份,对长江黄河沿线大概是三公里范围内,主要是根据《长江保护法》我们大概界定的一个范围,对这个范围之内的涉及可能对生态造成破坏的违法占地或者是违法采矿开展一个排查摸底,那么对发现的问题我们会列入台账,逐个督促地方查处整改。
此外,自然资源部还要求各地要严肃查处违法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等土地违法行为;露天开采严重破坏生态、违法开采国家重要战略性矿种等矿产违法行为,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