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重点园区试行“环评+排污许可”同步审批
本报4月13日讯(记者林毓美)为加快项目审批,海南省生态环境厅近日印发《关于重点园区试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证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海南重点园区将试行“环评+排污许可”同步审批,实现环评和排污许可两事项同步办理,真正让办事企业少跑腿、不跑腿。
《通知》指出,海南将实行“同步编制、一窗受理、同步审批”工作模式。
“‘环评审批+排污许可’同步审批绿色通道的开通,实现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的无缝衔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有关负责人表示,审批人员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审查的同时,就可结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核定建设项目的产排污环节、污染物种类及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等基本信息,让企业一次性领取环评批复和排污许可证两个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