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
来源:河北省政府网站
(记者贾楠)近日,省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即日起,我省开展为期2个月的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行动,确保6月底前完成整治,消除黑臭现象。
本次排查整治行动按照各市自查、省级再排查、全面整治和省级复核四个阶段推进。
在各市自查阶段,各市组织县级环境监管网格长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全面自查,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形成排查清单。同时对水体周边存在的垃圾堆存、污水乱排等问题立行立改,坚决杜绝污染隐患。
在省级再排查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将通过遥感解译、无人机飞检、视频监控等多技术手段开展排查。遥感解译排查中,将组织技术单位从南向北逐市开展遥感解译,形成全省农村黑臭水体遥感疑似清单。无人机飞检排查中,将重点对各市县村庄(社区)范围内较隐蔽或水面面积小于遥感识别精度的河、塘、沟渠等水体进行排查,形成疑似清单。在视频监控排查中,将通过露天禁烧视频监控平台对各市自查清单内农村黑臭水体周边的生活垃圾堆存、秸秆堆存等污染隐患进行抽查,形成农村黑臭水体视频监控问题清单。三类疑似清单将交由各相关地市对比自查,逐一开展现场核实,必要时通过水质监测,确认是否为农村黑臭水体,对新增农村黑臭水体清单,实行挂账督办,限期整改。
在整治阶段,各地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对排查出的农村黑臭水体逐一制定治理方案,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生态绿化等综合措施开展全面整治。对已完成治理的农村黑臭水体组织开展“回头看”,严防反弹。
在省级督导检查、暗查复核阶段,省生态环境厅将会同省水利厅、农业农村厅组成由厅级领导带队的检查组,对各市排查整治情况进行两次督导检查。从6月份开始,将对所有黑臭水体整治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暗查复核。复核内容主要包括:各地是否重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主体治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管护机制是否建立;农村黑臭水体周边是否存在垃圾乱堆乱放、私设排污口、污水横流等现象;农村黑臭水体是否整治到位,是否仍存在气味、颜色异常,周边是否仍存在污染源等情况;相关监测指标结果是否符合整治要求等。
为确保排查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方案提出,省级排查结果将纳入对各地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综合评估考核。对发现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污染隐患未消除、虚报瞒报等问题的地区,将约谈县(市、区)级主要负责同志,问题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