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塔城地区:开展会商研判提升巡察质效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这个牧场实施的惠民项目为什么效果不佳?巡察组要进一步查找问题背后深层次原因,特别是党委应承担的责任······”这是塔城地委第十六轮现场巡察撤点前,塔城地委巡察办组织开展巡察报告会商研判时的场景。现场大家有序发言,气氛严肃又热烈。
为了进一步提高巡察报告质量,塔城地委巡察办研究制定了《巡察报告会商研判制度》,从会商时间、会商人员、会商重点、会商准备、会商分析、会商反馈、会商再审等7个环节,对巡察报告会商研判的目标任务、工作步骤都作了规定,层层推进,环环相扣。在刚刚结束的塔城地委第十六轮巡察工作期间,这样的巡察报告会商研判会已经召开了3次。
以往对巡察报告审核把关,主要由文秘督导科负责,时间紧任务重,效果受限。自从实行巡察报告会商研判后,地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和巡察办对应各巡察组工作人员发挥集体智慧会商研判,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对巡察报告提前进行审阅、分析研判,围绕“是否落实政治监督要点,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开展巡察”等5个会商重点,对巡察报告起草的思路框架、发现问题的定性、表现等情况逐字逐句进行会商分析。
会商研判后,地委巡察办还通过书面反馈、电话联系、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向巡察组反馈会商研判情况。针对会商反馈提出的问题,巡察组进一步修改完善巡察报告,由组长签字后正式报巡察办核稿。对质量不高的巡察报告,地委巡察办再次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会商研判,切实把住巡察报告的“政治关”“判断关”“事实关”“建议关”。
“通过组织开展巡察报告会商研判,紧紧围绕‘三个聚焦’发现了一批落实总目标、疫情防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发现的问题更加精准,更加聚焦‘关键少数’,本轮巡察涉及‘关键少数’的问题线索占问题线索总数的67%,有效发挥了巡察利剑的震慑力。”塔城地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塔城地委巡察办丨责任编辑王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