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专访陈弘毅:完善选举制度后料香港将涌现新面孔参政
中新社香港4月11日电题:专访陈弘毅:完善选举制度后料香港将涌现新面孔参政
中新社记者曾平
“我估计将来会有一些新的参选人士,不是现在传统的建制派,也不是现有的所谓泛民主派成员,但是他有意参政,以后这些人的机会比以前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香港大学法律学院教授陈弘毅近日就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如是说。
在陈弘毅眼中,今后将涌现一批新的参政人士加入特区政府或特区立法会或是今次完善选举制度为香港带来的其中一项重要影响。“因为以前香港社会非常政治化,所以任何支持政府或者同政府合作的人士都会受到一些攻击。”陈弘毅分析认为,完善后的选举制度将吸引部分因原来泛政治化环境而却步的人士,这些人或许不习惯或不适合参与直接选举,但他们也有服务香港社会的意愿。
进一步分析,陈弘毅认为立法会“肯定会有相当数目的新人”。首先,立法会议席增加至90席;原来参与地区直选的人士部分或不再参政,肯定有很多空缺需填补;选举委员会(选委会)产生的40席相信也有相当比例为新人。特区政府方面,若政治环境得以明显改善,候任特首招募较为理想人士成为政治委任官员也将较过往容易。
实际上过去几年的香港社会不仅泛政治化,行政与立法机关也出现了“对抗式的政治”,无法体现香港基本法起草时希望行政与立法机关既互相制衡又互相合作配合的基本原则,这是陈弘毅看来是次中央出手完善选举制度的原因之一。他还表示,原有选举制度已不能体现“爱国者治港”和行政主导原则,因此完善选举制度是为实施上述原则提供足够的制度保障。
他指出,原有的特区选举制度设计于上世纪80年代,当时的香港没有任何直接选举经验,无法预测香港回归20多年后选举政治的实际运作情况。如今完善选举制度弥补了当时制度设计的不足之处,包括改变思路重新构建和赋权选委会,以保证立法会功能组别和地区直选选出的议员均是爱国爱港人士。
陈弘毅认为,选委会的界别和人数增加,扩大了爱国爱港力量的参与,同时增加了社会基层和地区人士,补足了原有选委会某些不足。选委会既选行政长官又会产生40名立法会议员,将一定程度保证立法会有较多议员支持行政长官,并为特区政府施政提出建设性意见,改变过往为反而反或逢中必反的情况,让行政立法保持合作和配合关系。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新修订的香港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香港特区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资审委)负责审查并确认选委会委员候选人和行政长官候选人的资格。陈弘毅认同资审委成员主要由特区政府官员担任,因为此项工作原本亦由属于政府官员的选举主任承担,官员可保证工作过程较符合政府运作的一般原则,若由其他社会人士担任他们将面对较大压力,再者资审委今后或处理涉及国家安全的机密材料,由官员担任是较为合适的。
“审查标准是由法律来规定的。”陈弘毅表示,现有法律已经要求立法会参选人须拥护香港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区,2016年选举主任曾以这项要求否决部分人士的参选资格,将来这条标准线继续适用,随着特区政府提交的有关公职人员宣誓要求的法案获得通过,有关标准将更为详细,例如负面清单内的行为将被视为不符合拥护和效忠要求。而诸如参选人是否香港永久居民、犯罪和破产记录等客观事实亦属于资格审查范围。
陈弘毅认为,完善选举制度后,香港对参政人士的资格审查将较为严格。“我觉得以后被否决参选资格的人不一定比以前多。”他说,因为未来参选立法会须在选委会每个界别取得两名委员的提名,相信绝大部分获足够提名者都会符合参选资格。他还指出,将来参选特首和立法会议员都须在五个界别获得提名,这体现了均衡参与原则,保证参选人可较为全面地反映香港社会各界的利益。
展望将来,陈弘毅表示,完善选举制度本身不能够保证将来会出现好政策解决香港现存的各种问题,但此举已经排除了部分妨碍香港有效管治的因素。未来的特区政府能否提升管治能力,既要靠特区政府在某些领域争取中央政府的政策支持,亦要靠特区政府进行自我完善并加强与坊间智库合作等,以制定出真正可解决问题的政策和措施。(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