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博山:召开公开听证会接受办案监督

日期:04-10
检察官检察院山东淄博

原标题:山东淄博博山:召开公开听证会接受办案监督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滕健亓大为)“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公司、企业等机械研发图纸并泄露给他人的行为,是否达到构罪标准?检察机关出于什么样的考虑拟对犯罪嫌疑人作不批准逮捕的决定?”近日,在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举行的拟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上,检察官们正在详细解答听证员提出的问题。

2019年,冯某拷贝由其管理的山东某公司研发的某系列潜水渣浆泵等电子图纸一宗,提供给杨某、赵某等人。2020年8月,杨某将一套潜水渣浆泵电子图纸销售给穆某,穆某又通过微信销售给他人。经查,山东某公司潜水渣浆泵某系列图纸,研发成本130万余元,且公司与图纸管理人员均签订了保密协议。因此,冯某、杨某、赵某因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并于今年2月18日提请批准逮捕。博山区检察院于当日受理该案。

承办检察官审查后认为,该案中,虽然有证据证明3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获取该公司的潜水渣浆泵相关图纸并泄露给他人,但是该图纸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以及给权利人造成损失的具体数额缺乏相关鉴定证据。根据法律规定,拟对3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决定召开拟不批准逮捕案件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检察官介绍了关于逮捕的相关规定,指出该案不符合逮捕条件,需要进一步完善补充侦查,并解释了检察官已向侦查机关提出详细的补充侦查建议,补查完毕后可重新向检察机关提请审查逮捕。同时,就企业如何保护自己的商业秘密提出了意见和建议。经过释法说理,参加听证会的代表一致同意对3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听证会后,博山区检察院在认真审查全案证据材料并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法对冯某等3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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