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罕见!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认“黑老大”为“干爹”
据云南省纪委监委消息,4月5日21时55分,云南卫视《清风云南》栏目播出了《“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覆灭记》。“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南省查处涉案人员最多、社会影响最大、涉案资产最多的案件。
云南省成功摧毁保山市以乔永仁、乔连佰为首的“乔氏父子”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该案呈现出政商勾结、利益链隐蔽、关系网交织等特点,涉案人员达500余人,涉黑资产33.8亿余元,是云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又一重大战果。
乔永仁,绰号“乔老爷”,出生于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街道下沙河村,上世纪80年代初,从事建筑、货运、木材加工等行业,2000年后先后成立多家企业,涉及土地、水电站等工程项目开发,并提供土地、资金支持长子乔连佰、次子乔连万,开办小额贷款公司、汽修厂、矿泉水厂等企业。
在经营过程中,为形成金融贷款便利和土地开发、政府工程承建等行业性垄断,乔永仁组织乔连佰、吴依璇等人,多次向金融机构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公职人员行贿,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办理虚假土地使用权证,骗取银行贷款、串通投标、干扰土地拍卖等非法行为铺路搭桥。
同时,注册成立大量“空壳公司”编造虚假材料,从银行金融机构骗取贷款207笔,累计近29亿元,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资金来源。
乔永仁还用骗取的贷款3450万元,支持乔连佰成立汇众小额贷款公司,实施高利转贷、放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追索非法债务,先后培植了以张春山、乔连万等人为骨干的3个团伙数十人,长期通过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活动,进行暴力、“软暴力”讨债,为其黑社会性质组织聚敛巨额财富。
当与同行或当地群众发生利益纠纷时,乔永仁、乔连佰便指使团伙成员采用持械斗殴、寻衅滋事等手段,打压对方、欺压群众。
为培植发展壮大其黑社会性质组织,保护其组织成员,乔永仁、乔连佰等人多次向公职人员行贿财物,折合人民币2400余万元,数十名公职人员沦为“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敛财工具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使得乔连佰、乔连万等人多次得以逃避刑事处罚或重罪轻判。
截至2021年1月底,该案共查处公职人员216人,其中28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和法律处罚,40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113人给予警示提醒和批评教育,35人纪检监察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
该团伙通过“打朋友”“拜干爹”“结亲家”等形成利益圈子,政商不分,沆瀣一气。
保山市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陈玉华多年前就认乔永仁为“干爹”,原副检察长李某也与乔永仁结为“亲家”,陈玉华、李某公开充当政治掮客,为乔永仁结识公职人员牵线搭桥。
乔氏父子经常在固定的地点以邀约吃饭、喝茶、打牌、搓麻将等方式拉拢公职人员,逢年过节、红白喜事,则根据不同官职、地位高低,向公职人员奉送数额不等的礼金和贵重物品。
对用得上的公职人员出手阔绰,行贿50万元以上的就多达13人,向个人行贿最高一笔金额达200万元。65名公检法系统的党员干部、134名党政干部、17名金融系统工作人员,沦为“乔氏家族”的亲信和代言人,成为保山市政治生态的污染源和“政治毒瘤”。
其中,保山市委原副书记、市长吴松在任职期间4次收受乔永仁送给的人民币200万元,以及价值27.75万元的金条2根,为乔永仁办理兴盛农产品市场土地规划调整等事宜提供支持与帮助。
保山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杨建洪干预司法,为乔永仁涉法案件提供帮助,撑腰站台,收受贿赂。
云南省教育厅原副厅长、省招生考试院原院长朱华山,收受乔永仁人民币近百万元,倾其全力为乔永仁及其重要关系人的子女入学就读提供帮助。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副局长朱剑平收受乔永仁贿赂226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乔永仁、乔连佰在获取政府工程和土地开发等方面提供帮助。
乔氏父子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处心积虑,花样百出,借助汇众小额贷款公司的平台,将借贷行为变成行贿的工具,从而达到向公职人员输送不正当利益的目的。
乔永仁、乔连佰有选择地向用得着的公积人员先后“借款”1400多万元,分别支付1至2分月息,“大大方方”地向公职人员输送非法利益。
保山市公安局原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的妻子袁某某,将250余万元借给乔连佰,最后获得110余万元的高额利息。
此外,乔永仁、乔连佰还采取公职人员向自己“借款”则不收分文利息、不定还款期限的方式,抛出无偿借用资金的“诱饵“,有选择地”借款“给公职人员,共计4000余万元。
闵雪峰夫妇向乔永仁”借款“977万元,使用近两年,未支付利息。
在办理乔永仁涉法案件中,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原处长、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迅收受贿赂170万元;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原四级高级检察官张有贵收受贿赂100万元;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李术尤收受贿赂123万元;保山区人民检察院原副检察长高云收受贿赂54万元和1000克金条。
保山区公安局副常务副局长、隆阳公安分局原局长普兴旺长期收受乔氏父子好处,多次为涉嫌暴力犯罪的乔连万说情打招呼,徇私枉法,导致相关案件未依法查处,乔连万等人逍遥法外,严重破坏了政法机关的公信力。
施甸县原副县长闪耀强利用手中权力,安排分管部门人员伪造了8本土地证,提供给乔连佰用于向银行骗取巨额贷款。
此外,隆阳区原区长胡飚、原副区长韦国忠、腾冲市原市长茶春桥等党政领导干部、公检法系统党员干部以及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在”乔氏家族“物质、金钱的拉拢腐蚀下,不惜牺牲国家利益,为”乔氏家族“在串通投标非法取得工程项目、干扰土地拍卖、房地产水电开发、承接政府工程建设、案件办理和骗取银行贷款等事项上,一路大开”绿灯“,导致优势资源不断向”乔氏家族“汇聚,为”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坐大成势推波助澜,为虎作伥。
2020年12月30日,该案一审宣判,被告人乔永仁、乔连佰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至拘役六个月,并处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或罚金的刑罚。
盘踞云南保山30余年的“乔氏家族”黑社会性质组织至此彻底覆灭。
资料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