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能借讲座、签名售书等名义在校园内商业售卖

日期:04-02
教育部中小学

原标题:教育部答澎湃:不能借讲座、签名售书等名义在校园内商业售卖

去年,教育部发文要求中小学教材不得夹带商业广告和教辅链接,但在公益活动进校园过程中,如何确保进入校园的书籍读物是健康科学、适合中小学阅读的?

4月2日,在教育部新闻通气会上,针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问及的上述问题,教育部教材局一级巡视员申继亮表示,日前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中专门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受捐书籍、读物的部门一定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审核,确保活动行为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

申继亮说,理论上,现在很多学校图书资源不足,应该欢迎社会各界给学校捐赠。但捐赠过程当中,情况会非常复杂,捐的书的品种也不一样。所以,《管理办法》中专门规定,如果是捐赠行为,受捐的部门一定要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审核,确保不管通过什么途径,包括作者到学校签名售书等凡是有商业售卖课外读物的行为,都需要遵守《管理办法》的规定。

“作家可以去讲座,我们欢迎也鼓励大家给中小学提供这样的知识,但不能借讲座的名义、签名售书的名义在校园里进行商业售卖。”申继亮说,要从全方位把好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质量关。包括学生和家长自主购买的书,如果学生带到学校,学校发现这书有问题,则学校也有权利、也有责任对这类书进行管理。

此外,申继亮还补充道,“中小学教材不得夹带商业广告的事,前两年教育部发过一个声明,即市面上很多的书写着‘教育部推荐’‘课标推荐’等等,这些一律都是违规的。因为广告法里有规定,使用或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名称、国家工作人员名称都是属于违规的,教育部从来没有授权任何一个出版社可以利用教育部的名义进行宣传。”

责任编辑:朱学森 SN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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