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严厉打击、强力震慑

日期:04-02

原标题:公安部: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严厉打击、强力震慑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现场。@新警事儿图

公安部新闻发布会现场。@新警事儿图

公安部4月2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李蓓表示,尊崇英雄、缅怀英烈、捍卫历史,是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责任。英雄不容亵渎,任何诋毁抹黑英雄烈士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犯罪的严厉打击、强力震慑。

李蓓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为保护英烈权益、弘扬英烈精神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今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为包括公安机关在内的司法机关惩戒此类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李蓓表示,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诋毁、贬损、侮辱英雄烈士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英雄烈士的名誉和荣誉,坚决守护和捍卫英烈尊严。近期,江苏南京、北京海淀等地公安机关对网民“蜡笔小球”、潘某等人在网络上歪曲事实、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3月26日,北京东城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了在网上发布丑化英雄烈士言论的犯罪嫌疑人许某怡。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厉打击、强力震慑。

责任编辑:武晓东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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