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连云:"执行监督"为民办实事让母子重燃生活希望

日期:04-30
法院连云港检察官

原标题:连云港连云:"执行监督"为民办实事让母子重燃生活希望

连云区检察院检察官(左一)联合区妇联走访辖区困境儿童

正义网讯(记者卢志坚通讯员孙运芹孙鑫鑫)“困扰多年的揪心事终于解决了,以后的生活有盼头了……”4月23日,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检察院监督下,小刚母亲徐某拿到了迟来9年6个月的抚养费3万余元时,忍不住泪流满面。

事情还得从一次检察官主动走访说起。今年2月,该院联合区妇联开展了“关爱儿童暖冬行”主题活动,上门慰问了辖区5名困境儿童,小刚是其中一位。

“小刚一直由我抚养,经济开支主要靠我一人维持”“孩子应由父母双方抚养,孩子父亲应支付抚养费的。”“案子法院已判决,就是没拿到钱……”在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杜丽君循循善诱的开导下,徐某吐露了埋藏心底的糟心事。

原来,法院早年判决小刚父亲王某支付抚养费,但九年多了一分钱也没拿到。了解情况后,这条涉及未成年人民事检察监督的线索引起了检察官的关注。

走访结束后,该院立即展开调查。经核实,2011年11月22日,法院判决王某自当月起每月给付小刚抚养费3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判决生效后,被告王某未履行按期支付义务。随后小刚申请强制执行,因未找到王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最终裁定终结了执行程序。

检察官发现,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存在适用终结执行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于3月18日向法院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书。

同时,办案检察官积极深入调查,发现王某自去年以来每月均有固定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金。4月20日,该院立即向该单位辖区公安机关发函,请求协助查找王某。公安机关次日反馈,王某确实在该单位工作,上班时间固定为晚8点到早6点。随后,该院立即将王某情况移交法院,并共同商定执行方案。23日早上5点,王某被带至法院。检察官与执行法官共同释法说理后,王某认识到错误,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9年6个月的抚养费3.42万元、公告费600元、诉讼费50元,并承诺以后按时支付抚养费。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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