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工作态度让我信服”

日期:04-30
鄂州

原标题:“你们的工作态度让我信服”

讲述人柯夭娥

单位湖北省大冶市检察院

职务第五检察部主任

感言将心比心彻底解开群众心结

“你们的工作态度让我信服,感谢为我的事多方奔走。”近日,当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送至胡某忠手上时,朴实的老人再三向我们表示感谢。

今年元宵节后,我院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胡某忠申诉材料。胡某忠自称是刑事生效判决被告人胡某的父亲,对判决书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服。但申诉书中既无被告人签名,申诉人也未提供有效身份关系证明,申诉主体不清,不符合受理条件。

我深知就案办案难以从根本上消除申诉人心中的疑虑,甚至可能会辜负其对公平正义的期待。于是,我马上与胡某忠沟通,让其补齐所需材料。

后来,我接待了来访的胡某忠。了解到其儿子胡某因贪污被判刑且在服刑。此前,胡某因读书将户口迁往外地,之后工作、结婚等,因为户口多次迁移,在胡某忠户口本上已经没有胡某信息,提供不了父子关系证明。同时,胡某忠家族遗传听力缺陷,沟通有障碍。

面对茫然不知所措的老人和不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诉材料,我没有一推了之,想着怎样才能打开老人的心结,真正做到回应群众的诉求。我通过当地派出所查询了原始户籍材料,还到申诉人所在村委会走访调研,最终确认父子两人关系的户籍资料,申诉人主体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

主体虽已明确,但是申诉理由核查又遇到梗阻。胡某忠提出的申诉理由没有证据证实,其听力问题也给调查带来很大阻力。

为全面摸清案件事实,找出争议焦点,我调阅了胡某案卷宗,对原案进行全面审查,并走访复核证人,与原办案检察官和法官交流意见,到监狱听取胡某意见,发现认定胡某犯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办案程序合法,胡某忠所提申诉理由没有证据支持。

为消除申诉人疑虑,化解社会戾气,3月30日下午,我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律师和群众代表对该案进行公开听证。通过对案件全面深入的剖析和释法说理,胡某忠对我们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和心系群众的司法理念表示肯定。

考虑到胡某忠远在鄂州打工,往返我院一次需大半天,为让其少跑路,4月8日,我们专程到鄂州花湖机场建设工地,费尽周折才在泥泞的工地上找到了胡某忠,向他送达申诉结果通知书并对相关问题现场解答。胡某忠和承建方中建三局施工人员都对检察机关一心为民、送文书到现场的做法赞不绝口。

(整理/记者刘怡廷通讯员杨运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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