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组证据互相矛盾犯罪时是否年满16岁?
是否年满16两组证据互相矛盾
河南夏邑:检察官补充侦查发掘真相
正义网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王天润孔平)户籍证明、学籍证明等书证与母亲和姐姐的证言相互印证,犯罪时年龄已超过16周岁;本人供述与骨龄鉴定年龄相互印证,犯罪时年龄不到16周岁——两组互相矛盾的证据,事关刑事责任的承担,到底该以哪个为准?
朱东东(化名)初三毕业后便辍学在家。2020年7月,朱东东的朋友高某告诉他有人收购银行卡用于网络赌博转账用,银行卡只要开通网上银行、U盾,并绑定手机卡,每张卡就可以卖到200元左右。听说有如此便捷的挣钱门路,朱东东当即办理了8张银行卡交给高某使用,非法获利1100元。
2020年7月至8月,刘某被人以投资理财为由诱骗进行网络投资,先后共被骗取18万余元,其中1万元流入朱东东账户。刘某到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2020年7月28日至8月8日,朱东东名下账户不明来源资金银行流水高达227万余元。同年10月,朱东东被河南省夏邑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后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2021年1月,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夏邑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起诉期间,夏邑县看守所给检察机关来函,反映朱东东的年龄可能不满16周岁。获此信息后,办案检察官立即提讯了朱东东,朱东东供述其真实出生时间是公历2005年1月17日。可是,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依据的却是朱东东户籍证明上载明的出生时间,即2002年1月18日。
“朱东东的违法行为发生在2020年7月,其实际出生时间将对其是否应负刑事责任有重大影响。”鉴于此,办案检察官将该案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详细列明了围绕朱东东年龄问题应当查明的证据,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朱东东的年龄进行骨龄鉴定。
2021年2月,公安机关经补充侦查后再次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经审查发现,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期间取得了朱东东母亲和姐姐的证言,并调取了朱东东的户籍登记信息、学籍信息,以上证据均证明朱东东出生于2002年1月18日。可是,公安机关对朱东东所作的骨龄鉴定年龄却为16周岁。
为了解开疑惑,办案检察官决定对朱东东年龄问题进行自行补充侦查。2021年3月,办案检察官驱车前往朱东东的老家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见到了朱东东的母亲周某。
“当时我们不知道警察询问我儿子年龄是为什么,就按照户籍上的年龄说了。他出生的时候户籍管理不严,在给他上户口时多报了三岁……”周某对办案检察官说。在朱东东家所在村村委会,村干部也向办案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朱东东的家庭情况,并协助办案检察官在村里找到了3名与朱东东同龄的孩子,都证实朱东东出生于2004年农历腊月初八。同时,办案检察官经分析后认为,骨龄鉴定具有科学性,更为客观,不易受到人为影响,而且与朱东东自述的年龄能够相互印证。
2021年3月15日,夏邑县检察院就该案召开检察委员会,经讨论,一致认为朱东东案发时尚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决定对其作不起诉处理。近日,该院对朱东东作出不起诉决定,并连夜通知其家属,同时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法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