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5月,这些新规将实施!
四川
5月新规
四川首部粮食安全地方法规将实施
5月1日起,《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这也是四川首部保障粮食安全的地方法规。据了解,今年3月26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四川省粮食方面的法律法规,仅有2007年颁布实施的《四川省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此次这部全新的《条例》,在立法过程中,更加紧扣四川本土实际,条文内容体现了浓郁的川味蜀性、民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依法治粮管储。
5月6日起施行《成都未来科技城管理暂行办法》
4月8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了《成都未来科技城管理暂行办法》,《办法》适用于成都未来科技城的规划、建设、运营、发展、管理等工作,该《办法》自2021年5月6日起施行,《办法》明确了未来科技城的管理体制。成都未来科技城发展服务局履行法定机构职责,负责科技城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产业发展、综合协调等工作。发展服务局由成都高新区管委会管理。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负责科技城的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城市管理、社区发展治理等社会事务;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成都高新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科技城的生态环境、安全生产等事务。成都高新区管委会负责登记注册住所(经营场所)在科技城内的企业及其他组织的税务和统计管理。
注意绕行!仁寿中心城区5月起禁止货车入城!
从仁寿县公安局获悉,为强化仁寿城区货运车辆入城管理,改善城区道路扬尘污染程度,进一步净化城市大气环境,自2021年5月1日起,除鲜活农产品、生产生活必需品、持有入城证等货车可以在每日20时30分至次日06时30分入城,其他所有货运车辆将被禁止入城。
货车禁行区域以信利大道(不含)、陵州大道(不含)、普宁大道下段(不含)、天府仁寿大道(不含)、龙滩大道(不含)、书院路(含)、文林路(含)、南坛路(含)、国道街(含)(罗板桥至信利大道路口段)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即县中心城区范围内。禁行车辆类型包括所有重、中、轻型载货汽车、低速货车(含农用车),专项作业车(含混泥土搅拌车)、挂车及轮式专用机械车(含挖掘机、装载机、吊车)和拖拉机。消防车、救护车、环卫作业车、抢险车等特种车辆暂不列入禁行范围。
5月1日起,广安主城区违法鸣笛将被抓拍
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一大队日前发布通告,从5月1日起,启用广安主城区民安下街、思源大道两处机动车违法鸣笛电子监控抓拍系统,对机动车违法鸣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依法给予处罚。
为给广大市民创造更加舒心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市公安交警部门这次率先在民安街、思源大道安装了违法鸣笛电子抓拍系统,并将于5月1日启用。警车、救护车、消防车等特种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鸣笛。
全国
5月新规
化妆品注册备案新规:没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功效宣称
《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国家对特殊化妆品和风险程度较高的化妆品新原料实行注册管理,对普通化妆品和其他化妆品新原料实行备案管理。普通化妆品上市或者进口前,备案人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通过信息服务平台提交备案资料后即完成备案。已经备案的普通化妆品,无正当理由不得随意改变产品名称;没有充分的科学依据,不得随意改变功效宣称。
5月1日起试行!机动车发票使用新规来了
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共同制定了《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自5月1日起试行,7月1日起正式施行。销售机动车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应遵循以下规则:按照“一车一票”原则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即一辆机动车只能开具一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明号码”栏,销售方根据消费者实际情况填写;消费者丢失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或者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向销售方申请重新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打印内容出现压线或者出格的,若内容清晰完整,无需退还重新开具。
39类常见类型APP必要个人信息范围划定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常见类型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规定》,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了地图导航、网络约车、即时通信、网络购物等39类常见类型移动应用程序必要个人信息范围,要求其运营者不得因用户不同意提供非必要个人信息,而拒绝用户使用App基本功能服务。
出门遛狗不拴绳?违法!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另外,法律还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上市公司应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修订后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办法》与修订前相比,虽名称相同,但有许多亮点,其中包括将被纪检机关留置列为重大事项须发布临时报告、要求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
《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应明确所披露的信息,确定披露标准;明确未公开信息的传递、审核、披露流程;制定未公开信息的保密措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和保密责任等。
严厉打击医疗保障基金使用中的违法行为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范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基金使用行为,明确各相关主体职责。《条例》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执行实名就医和购药管理规定,核验参保人员医疗保障凭证,按照诊疗规范提供合理、必要的医药服务,向参保人员如实出具费用单据和相关资料,不得分解住院、挂床住院,不得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过度检查、分解处方、超量开药、重复开药,不得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不得串换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不得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
直播带货新规:不得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办法》明确,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据平台服务协议做好语音和视频连线、评论、弹幕等互动内容的实时管理,不得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等方式欺骗、误导用户。
5月1日起我国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
为更好保障钢铁资源供应,推动钢铁行业高质量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近日发布公告,自2021年5月1日起,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关税。其中,对生铁、粗钢、再生钢铁原料、铬铁等产品实行零进口暂定税率;适当提高硅铁、铬铁、高纯生铁等产品的出口关税,调整后分别实行25%出口税率、20%出口暂定税率、15%出口暂定税率。
据了解,上述调整措施,有利于降低进口成本,扩大钢铁资源进口,支持国内压减粗钢产量,引导钢铁行业降低能源消耗总量,促进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737号国务院令,公布《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在职责划分方面,《条例》规定,国务院建立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明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
《条例》还明确了清退资金的来源,包括:非法集资资金余额、收益,非法集资人及其他相关人员从非法集资中获得的经济利益,非法集资人隐匿、转移的非法集资资金或者相关资产,在非法集资中获得的广告费、代言费、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经济利益,以及可以作为清退集资资金的其他资产。
个人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无须办理网络经营主体登记
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自5月1日起施行。针对网络经营主体登记问题,《办法》对《电子商务法》规定的“便民劳务”和“零星小额”两类免于登记情形进行了具体界定,即个人通过网络从事保洁、洗涤、缝纫、理发、搬家、配制钥匙、管道疏通、家具家电修理修配等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或者年交易额累计不超过10万元的依法无须进行登记。针对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办法》要求,经营者不得将搭售商品等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同意,不得将消费者以往交易中选择的选项设定为消费者默认选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