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海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这72项证明将只需“承诺”
为办理行政事项,不少市民“翻箱倒柜”找证明,“东奔西跑”开证明,有时好不容易开出证明却因为忘带而白跑一趟。这样的“囧事”,在上海即将改观。
4月26日,上海市司法局印发《上海市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总目录》(以下简称《总目录》),明确72项证明只需“承诺”即可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将分三批逐步实施,2022年6月底前全部落地。
4月29日,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委共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总目录》和上海市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相关情况。
新闻发布会现场。澎湃新闻记者邓玲玮图
2021年2月,上海出台了《上海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下简称《实施方案》,点击回顾),在全市正式启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此次,市司法局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出台《总目录》,列明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清单,涉及市场监管、商务、人社、民政、公安、规资、卫健等19个系统的50类政务服务事项,涵盖30余类出证单位,共计72项。根据《总目录》规划,首批44项将于2021年6月底前实施;第二批17项将于2021年底前实施;第三批11项将于2022年6月底前实施。
记者从上海司法局了解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一种基于信用的创新管理机制,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明即可快速办理事项,但要承担信用责任。
具体来说,申请人在向行政机关申请办理行政事项时,行政机关以书面形式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价值何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国务院和上海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改革任务,被列为“2021年度上海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将对减证便民优化服务、城市数字化转型、建立健全信用监管机制等发挥积极、重要作用,推动行政事项办理由“申请人先到出证单位开证明,再到行政机关办事”,向“申请人直接向行政机关承诺符合条件;行政机关依据承诺办事,并事中事后向出证单位核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转变。
上海在2019年7月便开展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工作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一是推行力度大、涉及面广。二是注重风险防范、强化事中事后核查。三是信用管理嵌入行政事项办理、破解信用管理难题。四是促进各类主体广泛适用,优化更具开放性的营商环境。
下一步,上海市司法局将持续指导、推动72项证明事项按计划有序落地,为广大市民、企业提供更优质高效的行政服务,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城市数字化转型作出积极贡献。
上海市司法局供图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