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私藏火药 检察官上门办理显温情

日期:04-28

原标题:八旬老人私藏火药检察官上门办理显温情

正义网宜昌4月29日电(通讯员陈琦)近日,湖北省秭归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非法制造、储存枪支、爆炸物案。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初,犯罪嫌疑人黄某乙的父亲黄某甲在自家门口,以5元每斤的价格,购买了10斤黑火药,并装到土铳里面用于打猎。2007年前后,犯罪嫌疑人黄某甲将家中的火铳交给公安机关,然后将剩余的黑火药分两个透明塑料袋,私自存放在家中。

2019年9月至10月期间,犯罪嫌疑人黄某乙多次在购物平台上购买气钉枪管套、无缝钢管、环形五件套、瞄准器等枪支零部件和钢珠等物品,随后根据网上的改装视频,将买来的钢管焊接进行改装,并用改装后的枪支进行打猎。2020年6月左右,黄某乙为逃避法律追究将改装后的枪支一把、无缝钢管两根、钢珠若干及其父亲黄某甲存放在家中的黑火药等物品藏匿于其家对面的山林洞中,2021年3月1日被派出所民警在核查枪支线索时发现。

犯罪嫌疑人黄某乙藏匿于山林洞中的黑火药疑似物经民警现场称重,净重为1333.64克。后经鉴定,犯罪嫌疑人黄某乙改装的射钉枪是以火药为动力的非制式枪支,认定为枪支。

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在得知犯罪嫌疑人之一的黄某甲是80岁的老人,且耳目不灵、腿脚不便后,为保障犯罪嫌疑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承办检察官考虑到犯罪嫌疑人的特殊情况,采取了“上门办案”的方式。4月21日下午,检察官来到该嫌疑人所居住地,当面告知其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讯问案情经过,并耐心听取了犯罪嫌疑人黄某甲、黄某乙父子对此案的意见。随后,前往当地派出所就该案情况补充完善证据。

黄某甲父子表示知道制造、私藏枪支、炸药是犯罪行为,因为心存侥幸心理才明知故犯,现在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过错,愿意认罪认罚,接受法律的惩罚。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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