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要闻我市创立“12645”工作法

日期:03-30
太原市

原标题:政务要闻我市创立“12645”工作法

3月26日,记者从太原市存量房(二手房)转移登记“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为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通过两年的实践,总结出“12645”经验做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去年底,全市“处遗”工作共计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任务15.29万套。目前,市民领取不动产权证书58574本,还有82053套已具备转移登记条件。通过“处遗”工作,收取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5.076亿元。

“12645”,即“一个理念、两个精准、六个突破、四个创新、五项措施”。

“一个理念”即坚持“人民至上”理念。不动产“处遗”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理念,市规资等部门主动担当、大胆创新,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问题,走出了一条不动产登记的新路子。

“两个精准”指“底数清、政策准”。各相关部门全面梳理分析,做到底数精准。据统计,全市六城区“有房无证”房屋约有37.03万套,除14.6万套“小产权房”外,约有22.43万套需要办理房产登记,涉及人口近90万;同时加强顶层设计,做到对策精准。印发《太原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实施方案》,为“处遗”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根本保证。

制定出台方案,打破了原有政策的制约,在前置条件限制、出让价款核定方式、验收方式和流程、对申请主体的限制、处置适用范围、不动产登记方式方面实现了“六个突破”。

具体办理上做到“四个创新”。我市从体制机制创新、提升能效创新、办事程序创新、服务模式创新上精准发力,创造性地建立了“先行登记、并行完善”的“处遗”工作流程,打通了不动产登记工作为群众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化解信访难题,提出“五项措施”。一是成立了“处遗”信访组,及时接待处置群众来信来访;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三是问政问计于民,提高“处遗”政策的针对性;四是畅通信息渠道,使群众及时掌握“处遗”进展情况;五是急事快处快办,提高“处遗”工作的有效性。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荆庆年介绍,下一步,我市将制定出台《太原市处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立行立改实施方案》,用改革思维和改革办法破解“处遗”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转载自太原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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