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税收征管改革将突出精确精细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对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作出全面部署。3月29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由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相关落实举措。
从合作、合并到合成
“此次中办、国办印发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的第三次改革,其特征可概括为‘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任荣发表示。
《意见》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不仅专门对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作出部署,而且强调寓执法、监管于服务之中,把服务理念有机融入税收征管各个环节。比如,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提高执法的精确度,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在税务监管领域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体系,让守信者健步阳光道,失信者要过独木桥。
同时,税收治理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的突破。《意见》提出,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建成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意见》强调,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并提出了一系列开拓性的改革举措。如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精准监管的转变。
“这就要求新阶段新税务要有新作为,促进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大幅提高,以及征纳成本的明显降低。”任荣发说。
深化拓展税收共治
《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精诚共治,要求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税收关乎千万家,涉及方方面面,税收发展靠大家。”任荣发介绍,《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拓展税收共治格局的措施:
首先,部门协作推进改革。如《意见》提出,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和存储等。
其次,社会协同相向发力。如《意见》提出,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
再次,司法支持保驾护航。《意见》要求,进一步健全做实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税警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
此外,国际合作互惠共赢。《意见》要求,强化国际合作,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税收支撑。
近年来,税务部门推出“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总经济师王道树表示,税务总局主要从两个方面来贯彻落实。
一方面,对纳税人和缴费人来讲,就是在柔性执法当中显温度。近日税务总局将公布第一批包括十项内容在内的全国统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涉税事项清单。“第一批清单将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后续还将发布其他‘首违不罚’涉税事项。”王道树说。
另一方面,贯彻《意见》提出的推进“精确执法”,对税务人来讲,就是在规范执法中显公正。“税务总局一直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很早就提出‘大限度规范税务人’,严格规范税务人员的执法行为,切实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做到监督有力才能防止执法随意。”王道树说。
大数据发挥大作用
去年以来,税务部门运用税收大数据在支持疫情防控、开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以及反映经济运行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意见》对税收大数据运用提出了新的具体明确要求,包括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等。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饶立新介绍,近年来,税务部门加强对数据资源的深挖细掘、智能分析和融合共享,充分运用大数据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特别是依托信息技术和税收大数据,大力推行并不断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范围。
据悉,目前“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清单已达214项,其中203项可全程网上办,基本实现了“服务不见面,时刻都在线”。运用税收大数据,分析经济运行情况,2020年,各级税务局形成了2万多篇有分量、高价值的税收分析报告,有效服务了各级党委、政府决策。
“税务部门将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务云征管服务平台和电子税务局,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同时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饶立新说。
值得关注的是,中央在党史学习教育中部署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意见》这次特别强调以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推进精细服务。“税务部门将持续提升办税缴费服务质效,到2023年基本建成税费服务新体系。”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司长韩国荣说。
据悉,这一新体系有四个特点:需求响应更加及时,切实满足纳税人缴费人税费服务诉求;服务更加智能化个性化,全面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功能,2022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税收营商环境更加优化,逐步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自然人税费服务体系更加完善,2021年基本实现个人税费事项掌上办理。
韩国荣介绍,今年税务部门连续第8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这是落实《意见》关于“精细服务”的重要体现。比如,落实落细减税降费政策。按照国务院部署,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各地税务机关在“春风行动”中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政策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通过电子税务局等渠道精准推送、滴灌辅导,让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直达快享。
“4月份再推出12条便利化改革措施,计划在7月1日前使80%便民服务措施落实到位,年底前100项措施全部落实到位,让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满满。”韩国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