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将被重点整治
本报北京3月20日讯(记者韩秉志)民政部今天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召开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电视电话会议,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将重点对五类非法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本次打击整治专项行动针对的是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主要包括以下五类:
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四是借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除此之外,各地还可以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打击整治重点,拓展打击整治范围,丰富打击整治内涵,坚决做到对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人民利益的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应打尽打、不留死角。
会议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形成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格局,不断提高打击整治的及时有效性;要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探索建立健全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信用约束机制。同时,各地要加强执法联动,民政部门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社会组织,其他部门协同做好查处工作,并加大对合法登记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通过完善政府购买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多种方式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