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发展
来源:甘肃日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全省检察机关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大局,以“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紧围绕企业所思所盼,聚焦主责主业助力优化营商“软环境”,夯实发展“硬实力”,为促进经济发展提档升级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送“检”上门问需于企
2020年,白银市靖远县17家民营企业有了检察“联络人”。
受疫情影响,甘肃某生态有限公司缺乏流动资金急需贷款,但因企业法人马某属于社区矫正对象,银行贷款迟迟不能到位。靖远县检察院在走访民营企业过程中了解这一情况后,主动为企业提供服务,与相关部门积极协调,帮助马某成功办理了银行贷款。
“此举不但帮助企业走出了困境,企业复产后还带动了200多名群众就业。”据办案检察官介绍。靖远县检察院还对全县18个乡镇社区矫正对象中的涉民营企业情况进行摸排走访,共摸排在复工复产中遇到困难的民营企业17家,逐一建立台账,并主动与县司法局衔接印发了关于联合开展依托社区矫正、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的相关通知,精准助力民营企业复工复产。
民营经济发展在稳定增长、促进创业、增加就业等方面的作用举足轻重。全省检察机关持续深化“维护民企权益、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开展“千人进万企”大走访大调研活动,“面对面”“零距离”了解企业所盼所需。2020年,全省检察干警4926人次走进24471家商会和民营企业,办理企业问题线索2657件,帮助民营企业挽回损失2500万余元。
特别是针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省检察院仔细梳理民营企业司法需求及扶持政策实施的堵点盲点,制定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依法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实施意见、汇编并下发涉疫情防控刑事犯罪法律法规选编,进一步提升涉民企案件办理质效,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坚持宽严相济落实平等保护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平等保护理念,依法妥善处理涉民企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界限,落实“少捕慎诉少监禁”刑事政策,既依法保障企业权益,又促进企业守法合规经营。
庆阳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12年承建镇原县一住宅小区,建设过程中,企业因资金短缺无力支付工程款及工人工资,企业法人代表张某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向郭某等16人借款660.6466万元,承诺2.5%至3%的月利率。后因用于借款抵押的房屋出现一房多次抵押的情况,债权人在无法实现债权情况下向镇原县公安局报案。县公安局于2019年10月以张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向镇原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审查认为,张某的借款行为属于高利息民间借贷行为,不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应以犯罪定罪处罚。2020年4月17日,镇原县检察院决定对张某不起诉。在办案的同时,检察机关动员张某亲属筹措资金用于还款;并督促房地产公司继续建设小区的附属工程,按时交工,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各级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让执法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建立长效机制抓好源头预防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检察机关注重寓监督于服务之中,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广泛知民情、充分保民权、倾力解民忧,为民营经济更好发展提供优质检察产品。
为帮助民营企业进一步提高依法经营管理水平,省检察院认真梳理了企业在合同签订履行、公司治理、知识产权、劳动用工、行政管理、案件执行等方面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制定并印发《宏观经济形势下企业防范经营法律风险50项提示》《民营企业民商事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帮助民营企业查找、管控自身风险,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增强民营企业竞争力和发展后劲。
结合司法办案,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引导企业知法守法、诚信经营。充分发挥“12309”检察热线作用,做好企业政策解读和涉法问题解答,为其寻求法律咨询、司法救济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同时,搭建网上“服务保障民企权益信息平台”,整合配置有限的司法资源,进一步畅通民营企业反映问题渠道,打通服务民企“最后一公里”。
同时,主动做好与企业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常态化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座谈交流等活动,及时通报检察工作动态,主动听取意见建议。此外,加强与工商联的沟通联系,建立了联席会议、定期通报、联合调研和法治宣传等常态化机制,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记者张富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