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好与干不好,就要不一样——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侧记

日期:03-19
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院

原标题:干好与干不好,就要不一样——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侧记

干好与干不好,就要不一样——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侧记

安顺市检察院给前来交流的湖南省邵阳市检察院演示考评系统

干好与干不好,就要不一样——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侧记

2020年9月22日,遵义市检察院召开业绩考评系统培训会

“考评能够清晰明了地展示检察官个人得分情况,及时掌握能力短板,倒逼本领提升。”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夏天

“业绩考评摒弃以往以数量为王的思路,突出质效的理念。推动了整体工作提质增效。”

——贵州省台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周礼静

“业绩考评,考出了等次差距,敢于动真格,检察官切实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贵州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金海雁

出题

打造检察官业绩考评“贵州经验”

全省三级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全部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要研究制定对检察官科学、精准的考评标准,打造检察官业绩考评‘贵州经验’。”这是最高检领导2019年10月,在听取贵州省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时的现场出题。

经过一年多探索实践,贵州省检察院在业绩考评方面实现了三个全国率先:一是率先出台《贵州省检察机关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务考评实施办法》;二是率先建立末位警示制度;三是率先研发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

贵州省检察院明确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按照细化考评指标、模拟测试、考评系统试运行、正式业绩考评4个阶段推进工作,建立月报告、督导指导、不定期通报3个制度,各项工作强力有序开展。至今年2月,全省三级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全部按照时间节点顺利完成。

破题一

科学精准设置考评指标

突出质量和效果的考评,实现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的科学评价

周礼静是贵州省台江县检察院检察长,在黔东南州基层检察院检察长2020年度业绩考评中名列第一,评定为“优秀”等次。通过“贵州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查询,黔东南州基层检察院检察长的考评情况一目了然,周礼静的业绩得分和其他检察长相比,办案效率得分基本相同,但其办案质量、效果较好,加分项多,以质效优势稳居第一。

检察官业绩考评考的是检察官,直接关系全省1600余名检察官的履职评价是否公平公正,如何科学、精准制定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是业绩考评工作的难点。

为确保检察官业绩考评不跑偏、不走样,贵州省检察院组织20余次会议专题研究考评指标设置调整问题,经多方征求意见集思广益,最终确定了坚持建立标准化考评框架、鼓励本地化探索的思路,突出质量和效果的考评,实现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的科学评价。

在考评指标设置上,严格按照最高检相关规定要求,聚焦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科学、动态构建考评指标体系,把质量、效率、效果3大模块细化分解为办案实体、程序、强度、效能、效果5大类,具体细化为352类业务、447项指标,覆盖“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可量化的具体指标,通过考评传导到基层、压实到每一名检察官,落实到每一个办案环节。比如,把服务“六稳”“六保”、降低“案-件比”和适用认罪认罚、公开听证等作为正向评价指标,把违反“三个规定”、办案不当引发舆情炒作等作为负向评价指标,引导检察官在办案中追求极致。

“业绩考评摒弃以往以数量为王的思路,突出质效的理念。特别是作为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有影响案件,在重质量、增效果中发挥‘头雁’效应,推动整体工作提质增效。”周礼静说。

新理念的业绩考评让台江县检察院尝到了“甜头”,在黔东南州基层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业务考评中,该院不出所料地拔得头筹。

破题二

提升考评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基本确定后,效果如何,如何跨条线、跨部门、跨层级考评

考评指标和计分规则基本确定后,效果如何?需要经过具体考评来检验。

2020年7月,贵州省检察院就组织全省三级检察院每月开展一次考评,通过多试多用,坚持边用边建边完善。9月,省院各业务部负责人直接带队,分别联系督导9个市(州)检察院和辖区2个基层院,开展实地督导。

考评加减分指标设置不够合理,特别是行政检察案件加分偏高……

公益诉讼案件多为团队办案,考评计分如何分配需要明确……

刑事检察负向扣分项多,正向加分项少……

还存在考评结果不能全面充分反映工作业绩的情况……

在贵州省检察院召开的“检察官业绩考评督导情况汇报会”上,各部门负责人开门见山直点问题。虽然开展考评前做了大量准备工作,但具体实践后仍有不少问题显露出来。

在反复测试过程中,贵州省检察院对各地反映的业务指标、技术问题及时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共收集问题反馈和意见建议1700余个,整理出各类问题24类。

在具体组织实施考评工作中,贵州省检察院鼓励市县两级检察院自主创新,积极探索科学合理管用的考评体系。另一方面,在具体考评中,鼓励各级院、各业务条线根据实际需要探索设置本地化指标,特别是可以结合本院检察业务工作的弱项短板,有的放矢设置考评指标,提升考评的针对性和适用性。

基层检察院规模较小,检察官多为“一人一岗”“一人多岗”,如何因地制宜,实现跨条线、跨部门、跨层级考评?

“经过反复研究,我们通过设置案件强度等级、引入个案强度系数,实现跨业务类别办案工作量的客观评价,通过按需创设考评范围和对象,实现不同业务部门、不同业务类型之间的检察官业绩的比较评价。”毕节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宇介绍,这种设置无论对人员规模大的院还是对人员规模小的院均可适用。同时,上级院可对本地区下级院按照业务条线考评,便于上级院统一掌握下级院各条线办案动态,为下一步决策提供重要参考。

“对基层院检察长是如何考评的?是直接以个人办案业绩为依据?还是综合考虑其他情况?”今年2月9日,最高检在听取贵州省检察院汇报演示时,与会专家抛出这个问题。

“基层院检察长的考评,考虑其职务特点和工作职责,安顺市检察院建立有别于其他检察官的考评机制,综合其个人办案业绩、本院检察业务排名、党建队建工作等情况后,综合提出考评等次。”安顺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石瑛现场作答。

破题三

考评系统2.0全覆盖

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再一个样。检察官明显感觉到了压力,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得到激发

检察官业绩考评涉及指标多,统计和计算量较大,如果靠人工计算,不仅工作量大、效率低、容易出错,而且会极大影响考评者和被考评者参与业绩考评工作的积极性。

为了破解这一难题,贵州省检察院充分利用贵州大数据优势,在贵州省检察官办案绩效考评系统1.0版的基础上,着眼于实现与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2.0的无缝衔接,又成功打造“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实现考评数据的自动抓取、自动计算、实时生成、全程公开。

据介绍,贵州检察机关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是全国检察机关首个基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2.0自动抓取数据的考评系统,能够通过系统智能抓取和自动运算的指标共405个,占全部指标数的90.6%,最大程度减少数据录入工作。

“系统运行以来,我们一共创建对1667名员额检察官各类测试考评3860次,累积考评数据3650万余条,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8次较大的系统升级,目前,系统逐步趋于稳定。”贵州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说。

“考评系统操作简单便捷,大幅提高了考评工作效率,平均用时5分钟就能够创建一次考评并产生考评结果,极大减少人力投入和考评计算疏误。”“考评系统得分与客观实际基本相符,能够为考评委员会、院党组提供高质高效的重要依据。”使用考评系统开展考评工作后,得到大家的普遍好评。

与之相配套,贵州省检察院还出台了《贵州省检察官业绩考评结果运用办法(试行)》,将考评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等级升降、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并创新建立末位警示制度。在2020年度业绩考评中,全省100个检察院全部运用业绩考评系统开展考评,共计1655名检察官参加考评,评定为优秀等次316人,良好等次1292人,合格等次44人,不合格等次3人,末位警示人员117人。全省各级院正在根据考评结果兑现绩效考核奖金、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对列为末位警示人员一对一向检察官本人发告知函提醒,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检察官将启动退出员额程序。

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不再一个样。检察官明显感觉到有压力,检察工作的内生动力得到激发。2020年,贵州省检察机关检察业务数据明显向好,认罪认罚适用率达到87.08%,经验被最高检推广;刑事“案-件比”1∶1.43,同比下降0.32,也就是说减少了1.1万余个不必要的办案环节;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数同比上升38.6%,民事审判、执行检察监督案件数全国排名第二;行政检察办理案件数同比上升33.17%,调查核实案件数位居全国第一;公益诉讼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提起诉讼数位居全国第三……

“检察官业绩考评,考出了等次差距,敢于动真格,检察官切实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贵州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金海雁表示,被考评的检察官普遍感受到考出了压力、考出了动力,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积极性有效调动,履职尽责自觉性明显增强。

“考评能够清晰明了地展示检察官个人得分情况,检察官可以直接精准关联加减分原因到个项和个案,及时掌握自己的知识弱项、能力短板,倒逼本领提升。”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夏天介绍,该院及时梳理考评系统中的扣分项,书面发放给检察官本人,督促检察官强弱项、补短板。

“通过一年多的探索运用,我们的检察官业绩考评工作基本形成了‘全面覆盖、突出质效、开放灵活、简捷集成’的贵州经验。下一步,我们还将进一步总结,拓展运用到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的业绩考评工作中,实现对各类检察人员考评全覆盖。”贵州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汤敏说。

据了解,贵州省检察院近期正在全面梳理分析三级检察院2020年度检察官业绩考评中存在的不足,不断优化完善考评指标体系和考评系统,依托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积极探索对检察辅助、司法行政人员的业绩考评。

2020年度业绩考评中,贵州省100个检察院1655名检察官全部运用业绩考评系统开展考评——

优秀等次316人

良好等次1292人

合格等次44人

不合格等次3人

末位警示人员117人

●将考评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业绩档案,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奖金发放、等级升降、员额退出的重要依据。

●贵州省各级院正在根据考评结果兑现绩效考核奖金、开展公务员年度考核,对列为末位警示人员一对一向检察官本人发告知函提醒,对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检察官将启动退出员额程序。

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2.0四大特点

全面覆盖——

把质量、效率、效果3大模块分解为办案实体、程序、强度、效能、效果5大类,具体细化为352类业务、447项指标

开放灵活——

设置案件强度等级、引入个案强度系数,实现跨业务类别办案工作量的客观评价,满足考评差异化需求

突出质效——

实现对“有质量的数量”和“有数量的质量”的科学评价,设置217项正向评价指标、230项负向评价指标

简捷集成——

实现考评数据自动抓取、自动计算、实时生成、全程公开。系统对考评结果自动生成业绩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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