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商投资安全审查不会增加投资者负担
本报北京3月18日讯(记者冯其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在18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1月份施行,不会给正常的外国投资者和企业增加不必要负担。
《办法》强调,如果外商投资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部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可以作出禁止投资的决定。高峰表示,《办法》明确规定了应当进行安全审查的外商投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投资军工、军工配套等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在军事设施和军工设施周边地域投资;二是投资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等9个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
据了解,对外商投资实施安全审查是国际通行做法,世界主要经济体均已建立或者正在完善外资安全审查制度。中国是按照《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我国外资安全审查制度进行细化和完善,是中国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必要保障,从长远看有利于外资企业在中国更好地发展。
今年前两个月,我国吸收外资1767.6亿元,同比增长31.5%,实现“开门红”。高峰说,主要是国民经济保持恢复性增长态势,外国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信心不断增强,特别是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带动部分高技术产业吸收外资快速增长,同时,部分去年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行业,如住宿餐饮、批发零售等,也出现较大反弹。此外,去年同期基数较低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高峰表示,今年利用外资将着重稳总量、优结构、提质量,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要持续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进一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深入清理负面清单之外的限制措施,严格实行“非禁即入”。另一方面,要进一步发挥好开放平台作用。将统筹自贸试验区、自由贸易港、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国家级经开区等开放平台,完善不同平台区域的制度设计,使各平台在先行先试、差别化探索、推动创新开放等方面各领所长、相得益彰。此外,要强化对重点外资企业和项目的服务保障。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外资项目在用地、环保、能耗、金融等各方面的保障力度,推动项目落地和建设平稳有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