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划定排放“红线”守护椰城“气质”
当前,海口多个重点项目进入实质性开工建设阶段,面对一边是如火如荼的施工场景,一边是空气质量优良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非道路移动源监督成为保障项目建设和空气质量改善同步推进的必要手段,为守护椰城湛蓝的天空加上了一道坚固的保险锁。
□本报记者林毓美
加大污染源监管
“加大油门,再加……检测合格,可以通行了。”日前,在海口中央公园(EPC)项目工地,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支队,以及第三方检测单位的工作人员手持检测仪器,对工地上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排气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进出场登记工作,切实解决因机械尾气排放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有效杜绝违规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现象,确保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达标。
随着项目陆续开工建设,各种作业机械逐渐增加,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成为大气移动源污染物控制的重中之重。对此,海口坚持两手抓,一方面提高排放标准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探索“海口模式”。
首先是划定排放“红线”,海口印发的《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明确提出,划定范围内的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烟度应满足相应排放阶段的限值标准。
“最直观的判断标准是,排放不能有可见烟。”海口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科管理人员黄雅透露,《通告》是对全市范围内所有不符合排放要求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说“不”,“海口将在‘红线’范围内加大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常态化执法检查,主动出击严防不合格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为打赢蓝天保卫战以及柴油车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基础。”
发放5206张“环保牌照”
在海口,每台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都拥有唯一的环保号码(包括环保标牌与信息采集卡)。环保标牌像机动车“牌照”,环保信息采集卡记录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登记信息,好比机动车的“行驶证”,必须随车携带。
“非道路移动机械所有者、使用者可通过服务办事窗口、网上监管平台、手机APP、现场填报等方式进行机械备案。检测合格发放许可后,方可正常施工作业。”黄雅告诉记者,全市加大检查力度,重点督促建筑工地施工单位等主动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提升全市登记量,加强执法严禁高污染设备在禁排区使用。
截至目前,海口累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备案登记5206台,对完成信息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发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排放阶段标牌和信息采集卡,实现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监管全覆盖,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提供经验和基础。
为确保现有使用车辆达标排放,海口在城区部分路段设置固定遥感抓拍装置,将“冒黑烟”车辆信息上传至省级监控平台。进入城区路段,常态化开展路检路查,并联合公安交警部门随机安排部署移动遥感监测车。多措并举,严控移动源污染排放,确保海口城区环境空气质量持续保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