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瞭望时评丨探索实施育儿假,需要政府加大对生育成本的兜底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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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探索育儿假宜以这为前提
◆在具体实践中,政府可以在男性参与抚育子女的问题上提供必要的支持
◆育儿假如果形成制度,就要考虑到落实,可探索生育成本制度化
◆延伸阅读:“农民变股东”、新建住宅推广街区制、父母育儿假……这些提法信息量很大
期待育儿假助力高水平幼有所育
文 | 李松
在央视《两会1+1》节目中有网友提问“男性有没有可能休产假”,对此,主持人白岩松回答,在“十四五”规划中有这样一句话——探索实施父母育儿假,在育儿假前已经有了“父”字。
育儿假源于欧洲发达国家实行的社会福利政策,在德国、法国有较为完善的实施机制。一般来说,享受这项福利的必须是工作已满一年以上的育龄夫妇,假期一年左右,与产假衔接,直到孩子满周岁假期结束。
近年来,我国也在推动育儿假的探索。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到,鼓励地方政府探索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目前,有些地方已作出积极探索,如宁夏规定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天共同育儿假;江苏鼓励给男性多放5天假带孩子……体现了父母共同育儿的理念。
不少双职工生完孩子且休完产假以后,夫妻双方回到工作岗位上,如何照护婴幼儿,摆在他们面前的大多为两个选项,一是长时间雇保姆,二是请家中老人帮忙看护。前者花费甚多,后者则面临着育婴观念、生活方式等多方面的考验。
探索实施育儿假,对家庭、国家、社会都会产生积极效应。
从家庭层面来讲,有助于男性分摊女性的家庭责任,促进家庭教育中父亲角色的归位。中国有“子不教,父之过”的古训,但当代,大都由母亲对子女进行家庭教育,一些父亲在孩子成长中的作用慢慢弱化,难以建立起与孩子的亲密关系,这不利于孩子的心理健康。父母共休育儿假为父亲提供了建立紧密亲子关系的通道,让父亲更好地陪伴孩子,和谐天伦。
从国家层面来讲,可以助力释放生育潜力。我国从2016年开始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出生人口数量低于预期,从2017年至2019年,我国出生人口“三连降”,意味着老龄化程度加深。
父母共休育儿假,在一定程度上可解决孩子“有人生没人带”等难题,缓解职工因生育而带来的职业压力。有助于提升适龄夫妇的生育意愿。
从社会层面来讲,可推动打破职场性别差异。父母共休育儿假,尚不足以解决就业中性别歧视的全部,至少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因生育导致的职业性别偏见,生育假不再是女性承担的工作成本,而是为所有育儿职工创造的福利,这也可以成为我国老龄化时代下的政策取向。
一项政策从探索到真正落地实施,可能有很长的路要走。探讨政策合理性之余,还宜考虑到其难以落实的阻碍因素,并切实出台配套方案予以解决。
育儿是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探索育儿假宜以这为前提。在具体实践中,政府可以在男性参与抚育子女的问题上提供必要的支持。有地方曾明确规定“强制男性休假不少于育儿假的三分之一”。这是一个思路,既考虑到了母亲哺乳的现实需要,也有助于父亲回到家庭,参与家庭事务。
此外,育儿假如果形成制度,就要考虑到落实。毕竟,育儿假对企业来说增加成本,包括劳动者假期间由单位承担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公积金、产假前后工作交接等替代用工薪水等。
因此,可探索生育成本制度化。比如建立企业补贴制度,政府按每年用人单位生育女性人数,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税收返还的百分比作为奖励。
企业在降低妇女生育成本上,还可针对生育女性的特殊性设定灵活岗位。比如让孕期女性居家办公等,照顾到生育女性的工作压力,可实现社会、用人单位和女性职工权益保护的多赢。
增设父母育儿假应当系统考虑。家庭育儿关系到更高水平的幼有所育,要使育儿假落到实处,既需要在法律和政策上制定具体的规定,更需要系统性的社会支持。期待各地不断探索,共同找出一条良性发展之路。LW
责任编辑:张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