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疫苗护照”出入境,未来会成为防疫常态吗?

日期:03-10
出入境新冠肺炎

原标题:持“疫苗护照”出入境,未来会成为防疫常态吗?

互认是关键

新冠疫情迫使不少国家开启了长达数月的边境管控。2021年伊始,随着新冠疫苗的广泛接种,情况开始出现变化,重新恢复世界正常秩序的呼声越来越高。2021年1月,欧洲国家冰岛发出全球第一张“疫苗护照”。来自欧洲、美洲、亚洲的多个国家也相继表示,正把“疫苗护照”列入讨论日程。

此次全国两会部分代表委员也提出,应推行“新冠检测+疫苗护照”取代入境旅客的14天强制隔离期。3月7日,外交部长王毅在“两会”外长记者会上宣布,将推出中国版“国际旅行健康证明”,为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及跨境人员往来便利化,提供切实可行的“中国方案”。

中国版“国际旅行健康证明”纸质版样例。

中国版“国际旅行健康证明”纸质版样例。

未来,持“疫苗护照”出入境,会成为各国疫情防控的新常态吗?

委员建议推行

随着国内外新冠疫苗接种比例不断提升,以疫苗作为新的出入境凭证的呼声日益高涨。

此次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的提案中建议,用“新冠检测+疫苗护照”来取代入境旅客的14天强制隔离期,以及在国内推行接种疫苗的电子证明书(即国内的“疫苗护照”),凭接种疫苗的电子证明书在国内旅行可免核酸检测。

具体而言,朱征夫建议,在国内,要加大力度接种新冠疫苗。为鼓励公众自觉接受接种疫苗,逐步放开为疫苗接种者开放护照办理和换发新护照。同时,在国内推行接种疫苗的电子证明书(即国内的“疫苗护照”),凭接种疫苗的电子证明书在国内旅行可免核酸检测。

对国际方面,朱征夫建议,对于疫情得到有效防控的国家和地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的相关规定,逐步开放来中国进行商务和旅行签证;用“新冠检测+疫苗护照”来取代入境旅客的14天强制隔离期。对入境旅客需要进行新冠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持有中国政府认可的“疫苗护照”的,可以不再实行14天的集中隔离。

此外,他还建议,在国际上开展双边或多边谈判,推动各国“疫苗护照”的互认和快速准确识别,推动国际旅游和国际经贸活动逐步恢复。

来自广州的外贸商人张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外商来华前后隔离时间近一个月,因为国内严格的隔离政策,往年来华采购的外商大多都取消了相关计划。来自湖南浏阳的出口外贸厂老板李开也表示,以往不少意大利客商来看货和洽谈生意,从去年到今年,受疫情影响,往年来看货的外商一直没有来华。

中国海关总署近日公布的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32.16万亿元人民币,比2019年增长1.9%。其中,出口17.93万亿元,增长4%;进口14.23万亿元,下降0.7%。不少外贸从业者都希望相关出入境政策能再宽松一些。

身在丹麦的留学生马琳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目前如果乘坐哥本哈根飞往北京的航班,飞机一降落国内,需要在太原进行14天集中隔离。在隔离结束后,他返回扬州老家,还需在当地集中隔离14天。“总之,要回国需要大概准备一个月的隔离时间。”马琳在丹麦已经接种新冠疫苗,他期待国内尽早推行“疫苗护照”政策,对已接种疫苗者免于隔离。

多国积极推动

事实上,随着疫苗大范围的接种,考虑推行“疫苗护照”的国家已不在少数。

今年1月26日,冰岛签发了全球第一批“疫苗护照”。2月4号,丹麦、瑞典政府相继宣布要推行“疫苗护照”,最快将于今年6月前启用。奥地利也是“疫苗护照”的积极推动者,奥地利总理库尔茨在2月24日表示,人们需要新冠“疫苗护照”回归正常生活。

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3月1日也表示,计划在本月晚些时候推出“电子新冠疫苗护照”,届时成员国可以决定是否推进该计划,彼此承认公民的疫苗接种证明。

在美洲,加拿大卫生部部长帕蒂·哈依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求国际旅客提供“疫苗护照”是一个非常现实的问题,因为越来越多加拿大人会接种新冠疫苗,而政府也在考虑放宽出入境限制措施。

在亚洲,韩国防疫部门官员3月2日说,政府正在讨论是否启用新冠“疫苗护照”,内容包括给本国公民发放“疫苗护照”、对持“疫苗护照”的外籍人员入境是否免除隔离等。新加坡总理李显龙上个月月末也透露,新加坡正在与有意愿的国家商讨相互承认新冠疫苗接种证明。比如,新加坡正在跟马来西亚就此进行讨论,为两国进一步放宽边境管制铺路。

然而,与多国积极态度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世卫组织日前表示,暂不支持新冠“疫苗护照”的做法。世卫组织应急委员会解释称:“就新冠疫苗在减少病毒传播方面的有效性而言,仍然有太多未知数。就算接种完新冠疫苗,仍然应该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专家胡飞跃分析,目前在探讨“疫苗护照”的可行性时,有一个难点就是疫苗效果的评估。对已经上市的疫苗预防效果的评估,以及新冠病毒作为变异性较强的RNA病毒一旦发生变异,原有疫苗是否还具备免疫效果?这都是需要进一步探讨和明确的。

胡飞跃表示,对不同种类新冠疫苗效果的认定,目前也没有准确的大数据支撑,国际上甚至出现了局部停用疫苗的现象。

比如,由于效果问题,南非在2月7日暂停了阿斯利康公司和牛津大学联合开发的新冠疫苗在南非的接种。据称,该疫苗不能有效保护该国临床试验受试者在接种后免于发生轻症和中度新冠肺炎。

互认是关键

值得注意的是,“疫苗护照”在部分国家使用的时间,可能会非常快。

朱征夫委员在《推行疫苗护照,逐步开放国门的建议》提案中,提到“估计国外部分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疫情有望在今年六七月份得到有效控制,逐步开放国门该提上议事日程”。

据推测,对这些国家来说,推行“疫苗护照”的时间很可能在今年6月至年底之间。对中国来说,这是一个很紧迫的时间点。

胡飞跃认为,在世界主要国家里,我国是唯一将新冠肺炎防控目标定为国内零传播的国家,所以不论是“疫苗护照”还是其他逐渐开放国门的措施,离不开这个基本点。

另一个棘手的问题是,如果推行“疫苗护照”,该由什么机构主导?

胡飞跃认为,目前所谓的“疫苗护照”,主要是疫苗接种证明,但是关于疫苗凭证或者“疫苗护照”的认定机构,存在诸多的不确定性。比如,不同国家的医疗水平、检测水平不尽相同,能否有一个统一的国际标准,尚不明确。如果是区域性的机构,比如说欧盟,有疾病预防控制局、有药物审查机构,具有相对确定的标准,颁发“疫苗护照”可能相对容易一些,但其他国家只能通过国与国之间的谈判,达成双边协议。

“‘疫苗护照’启用前,必须解决好检测机构认定、规则有效性和可操作性、风险可控性以及双边和多边的管理机制等问题,不然的话,只能是设想。”胡飞跃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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