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表热议:将民法典"送"到孩子们身边
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周潮洪(资料图)
正义网北京3月8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2020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来到北京市第二中学,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为学生们讲授“民法典中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治课,将民法典带进课堂。各地的检察官们也在“法治进校园”活动中,为孩子们送去一堂堂生动的民法典主题法治课。
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中有很多内容与未成人保护相关,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提供了办案依据和法律支撑。
例如,民法典第191条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计算。民法典规定受害人18岁以后仍然可以提起诉讼,并得到保护,不再受诉讼时效3年的限制。必要的时候,检察机关也可以依法支持起诉,让孩子长大以后依旧可以寻求法律救济,不让加害人逃脱法律的惩罚,最大程度地保护了未成年人的利益,为孩子撑起了一把时效的“保护伞”。
“当前,‘法治副校长’在我们当地已经变成了一种常态。”全国人大代表、四川省青神县青神中学副校长王晓梅表示,“法治进校园”活动取得的效果特别好,尤其是在普法环节,未检检察官会根据孩子的年龄特点专门定制法治课,让孩子们能听得懂、记得牢、学得快。“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让孩子们尽早了解很有必要。”
“希望检察机关能持续加大力度推进‘法治进校园’活动,让更多地区的孩子们都能听到专业检察官讲授的普法课,让孩子们尽早在心底种下法治的种子。”王晓梅代表建议。
“民法典与未成年人保护密切相关。”全国人大代表、民革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市水务局总工程师周潮洪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检察机关综合运用多种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将民法典的宣传生动地融入青少年法治教育,进一步深化了青少年普法成效,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提供法治保障,也为法治教育进校园提供了很好的样板,值得进一步推广。”周潮洪代表对这项工作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