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两会同期声丨科研经费如何出效能?人才怎么释放活力?政协委员们这样支招
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依靠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的深度融合,更好发挥创新驱动发展作用。
在这两天的小组会议上,围绕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这一话题,各界别的全国政协委员展开了热烈讨论。
为科技创新赋能,保障先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基础研究是科技创新的源头,要健全稳定支持机制,大幅增加投入。中央本级基础研究支出增长10.6%,落实扩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政策。有了资金,钱该怎么花?怎样做才能出效能?这成为全国政协委员小组讨论时的热点之一。
全国政协委员张连起:财政政策要更多地在科技创新、优化结构这些方面着力。以前我们在这个方面是不够的,可能平均的比较多,你该压的要压下来,该降的要降下去,该补充的、该聚集资源的聚集上去。你要解决钱从哪里来、用到哪里去、花的怎么样,这一点未来5年至关重要。
全国政协委员孟洛明:我们现在不仅要关心经费的投入,更加应当关心产生的效果。怎么样才能够提高科研产出的效能?科研体制有一项重要的改革,就是要实行揭榜挂帅。我们一定要有新的思路,要问题导向、改革导向。
科技创新关键靠人才,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项目评审和人才评价机制,切实减轻科研人员的不合理负担,使他们能够沉下心来致力科学探索,以十年磨一剑的精神在关键核心领域实现重大突破。人才怎么释放活力?有哪些制约科研人员积极性的问题?政协委员们围绕调研中的实际问题展开讨论。
全国政协委员高鸿钧:基础研究不仅仅是我们科学体系的源头,实际上它是我们技术体系和工程体系的源头。要尊重基础研究的规律,有些科研成果是需要10年磨一剑,需要时间摸索。要尊重基础科研的规律,我们要充分认识到基础研究的规律及它的长期性。
全国政协委员刘忠范:我们现在人才的待遇,一个是跟帽子挂钩、跟项目经费挂钩、跟成果挂钩,功利化的这种倾向非常的严重。对于科技创新体系来说,我觉得要以人才为本,激活人才。
全国政协委员庞达:我们在调研过程中也发现了,有一些政策本意是非常好的,但是一些具体的条款还存在着影响科技人员创新积极性的问题。比如为了鼓励科研人员创新,我们出台了绩效收入这么一个政策。这个绩效的收入、实际的税率,比一般的偶然所得都要高很多,可能达到20%甚至40%。这个建议就是国家要参照同类收入的政策和税法的一些相关规定,能够减免科研人员取得绩效收入的这部分税负负担。
在这两天的小组讨论上,政协委员们还从知识产权保护、实体经济与大数据融合、科技成果转化等多方面为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委员陈海佳:知识产权跟标准一定要建立起来,你没有标准,没有知识产权保护,所以都不愿意去挖井。你挖井,人家就喝水,在这些方面,政策法规上应该更多地去保护科技创新。
全国政协委员魏定梅:(建议)利用好大数据的智慧监管和大数据生产领域的全链条。就是把生产企业从它的原料,一直到成品质量,从我们的检测和监管全链条,来提高我们实体经济和创新及大数据的融合,促进我们经济的高质量发展。
全国政协委员高亚光:聚焦重大课题和关键产品、“卡脖子”的这些产品,在资金的保障上要充足,并且能够长期保障。盯住一件事情,长期久久为功。要像重视研发一样,重视新技术、新产品首台套的应用。没有应用,技术不可能进步,质量不可能提升,科研的成果不可能走向产品化,也不可能带来一个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