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个行业需要“抢救”,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可以引导残疾人参与,实现双赢
摘要: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项目,实现就业与传承双赢。
近年来,我国越来越关注非遗的传承和保护,国家对非遗保护的基本方针是“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即使残疾人的行动力受到了一定的限制,但仍然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力、创造力为非遗项目的传承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东方国际集团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伟将提交一份关于推动残疾人非遗(手工制作类)居家就业的建议。
他认为,在疫情中,“就业困难群体(主要指残疾人)+规范化的居家就业”模式是一次全新的、有意义的探索和实践。
非遗项目的劳动强度普遍不高,绝大部分的制作材料都是从业者可以拿放的,大部分的制作工艺也是从业者经过一定时期的培训后可以掌握的。残疾人通过劳动,可以自食其力地获得报酬、保障自己及家庭的基本生活。
另外,非遗作品的创作需要发挥制作者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残疾人通过学习、实践、钻研,完全可以依靠灵感和智慧创造出高附加值的非遗作品。而且非遗传承人花费时间教授残疾人技艺,使他们掌握一技之长,保障其基本生活,也体现了其乐于奉献的精神。
针对残疾人居家就业,王伟还建议给予各类补贴,包括: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餐费补贴以及耗材补贴,其中就业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可参照各地残疾人的补贴标准,耗材补贴是鼓励和引导残疾人参与非遗保护的重要基础。
王伟建议,非遗传承人或者具有较强创新创造能力的工匠大师(包括残疾人)可以作为工作室带头人的方式带动更多的个体参与到非遗保护项目。建议财政部门参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模式,对于这样的工作室予以资助或者补贴。
推动非遗保护和残疾人居家就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政府部门应携手共进、共同发力,发挥叠加政策的组合拳效应。王伟建议,人社部门帮助落实就业援助等各类补贴,对处于初创期的组织给予场地、资金等各方面的扶持,同时,加强对残疾劳动者的就业服务,引导有能力和意愿的劳动者实现市场化就业。建议民政部门对于符合条件的此类企业认定为福利企业,并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简化非遗项目设立民非组织的操作流程。同时,残疾劳动者在居家就业期间获得的劳动收入,在核准低保低收入家庭时,予以全部豁免或一定比例的豁免等。
王伟认为,通过加强宣传,引导社会各界能更加关注、支持残疾人居家就业项目,各类社会组织能为残疾人创作的非遗作品提供展示、交流的场地和机会,为残疾人非遗作品打开销路,引导更多的社会人士参与到这项工作中来。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共同营造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栏目主编:张骏文字编辑:刘雪妍题图来源:图虫创意图片编辑:雍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