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贺州市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来源:中国广西政府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下放贺州市
实施一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决定
桂政发〔2021〕7号
贺州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支持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贺州)高质量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下放贺州市实施11项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
自治区相关部门要按照行政权力事项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业务指导、衔接工作,确保相关事项顺利下放。贺州市要承接落实好下放的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及时编制完善办事指南、优化流程,创新监管措施,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管得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下放贺州市实施的自治区级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共11项)
来源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