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与小网红隔空互动: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

日期:03-04

原标题:最高法与小网红隔空互动: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新京报快评

“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这是我们肩上最美的勋章”,这是心声的表达,也是一字千钧的承诺。

▲图源微博视频截图。

▲图源微博视频截图。

文|柳宇霆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与一位小网红的互动引发舆论关注。

据媒体报道,3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成立,同时在6个巡回法庭设立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3月3日早上,在某社交平台拥有上千万粉丝的12岁小音乐人@宋小睿发布了一则视频,对最高法少年法庭办公室的成立点赞,而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几乎“秒回应”,表示“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这是我们肩上最美的勋章”。

如果要给这次互动套个“主题框架”,那显然是“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最高法专门成立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是为了推进少年法庭工作,增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少女网红为之点赞,则是因为此举增进了自身的权益保障度。

审判专业化是加强对未成年人这一特殊群体司法保障的重要举措,坚持少年审判专业化发展方向,既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要求,也是充分履行人民法院职能,坚持特殊、优先保护未成年人政策的重要体现。

也因如此,最高法少年法庭办公室的成立,不是一次简单的司法审判机构内部增设,这释放出的是对未成年人加强司法保护的强烈信号。

尽管最高法少年法庭办公室诞生于3月2日,但早在最高法两个月前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中,便已绘就了“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蓝图。成立少年法庭办公室,早早纳入“顶层设计”之中,被寄予了深切厚望。

作为专设的组织领导部门,少年法庭办公室可以综合统筹未成年人审判指导,参与未成年人案件审判管理,协调开展未成年人案件巡回审判,统一步调、凝聚力量、推进工作。如此一来,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便有了“主心骨”。

专门的事交给专门的人来办,结合社会反映的热点问题、实践反映的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研究,通过制定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或发布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可以预见,少年法庭办公室让未成年人司法审判工作有了“探路灯”,有利于搬掉审判遇到的绊脚石。

非但如此,通过加强少年司法理论研究,充分运用司法大数据,少年法庭办公室还可以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特点、态势、规律分析研判,进而为政府决策和制定司法政策提供有益的参考。

说起来,从1984年上海市长宁区法院建立第一个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合议庭,到少年法庭在全国各地纷纷建立,成为“特殊的希望工程”,少年法庭已走过了三十多个春秋,成为人民法院“标配”,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作出了重要贡献。

值得一提的是,司法机关这种对未成年人的关爱也得到了回应。这次事件中,小网红发视频表示感谢,最高法及时关注和回应,就在无形之中拉近了司法与孩子的距离。“以法之名,守护少年的你,这是我们肩上最美的勋章”,这是心声的表达,也是一字千钧的承诺。

“祖国的花朵,离不开法治的阳光雨露”。从近期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等重要法律,到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成立最高法少年法庭办公室、发布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典型案例、成立6个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等,无不是“以法之名,呵护少年的你”。这些法治努力多多益善,毕竟,这是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城墙再添砖瓦。

柳宇霆(法律学者)

责任编辑:贾楠 SN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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