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海南自贸港“零关税”进口游艇购买及办理流程公布
本报3月3日讯(记者陈钰婷)记者从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获悉,2020年12月底海南自贸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落地实施。为此,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联合海口海关、海南海事局、中国船级社海南分社、三亚中央商务区管理局梳理了一份关于“零关税”进口游艇的购买及办理流程。
购买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报“企业名单”,通过审核后,此名单中的企业可享受“零关税”购买游艇的政策。
第二步:选购进口游艇,流程包含选艇、签订合同订购、生产监造、落实停泊码头及船员和游艇交接。
第三步:办理“零关税”游艇进口通关手续,首次申报进口游艇的企业,应登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海南零关税进口生产设备、交通工具平台”完善企业账户信息。
第四步:游艇登记办证,根据2016年印发的《海南省游艇管理办法》规定:“游艇在海南水域航行应持有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检验证书或者国家认可的其他适航性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