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为担当者撑腰为实干者鼓劲
近期,在藤县同心镇森塘村,纪委监委组织召开澄清通报会,为莫某铭等三名镇村干部澄清不实举报。此举在党员干部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得到了大家的拍手称赞,有效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澄清失实检举控告是纪检监察机关应尽的职责。《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核查检举控告失实、有必要予以澄清的,可以予以澄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对开展澄清工作的主要原则、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作出规定。澄清正名工作的开展,给广大党员干部吃下了“定心丸”,为担当实干的干部提供坚实后盾。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一些在时代潮流中奋勇担当的党员干部在干事创业过程中,因为触碰了别有用心者个人利益、动了他们的“奶酪”,或者因党员干部的廉洁奉公导致其自身的不合理诉求未能兑现,于是就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诽谤之实,采取捏造事实、伪造证据、制造、散布谣言等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党员干部。一个不实的信访举报看似无伤大雅,但“流言蜚语”由此滋生,给党员干部的工作、生活、家庭造成了极大的影响,甚至导致党员干部或在组织正常考察的关键时刻被搁置使用。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的信访举报秩序,而且侵害了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挫伤了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污染了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
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及时为受到诬告陷害或其他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能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有力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关于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积极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工作办法(试行)》,对澄清事实的认定、澄清工作适用范围和方式等环节进行了专门规范,旗帜鲜明地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帮助其消除思想负担,切实保护党员干部的合法权益,消除因诬告陷害、误告错告等产生的不良影响,释放纪检监察机关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的强烈信号。
扶正祛邪方能激浊扬清。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始终把“严”的主基调贯彻始终,要准确将“正常信访”和“恶意诬告”区分开来,用好用活澄清正名机制,为能担当、真干事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让有为者敢为。与此同时,以鲜明的态度和立场向诬告陷害亮剑,对恶意中伤、散布谣言和不实信息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断释放“澄清正名”制度的刚性力量,以担当带动担当、以作为促进作为,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心无余虑地干事创业,以此达到更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藤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