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吉州:做深做实同级同类警示教育
来源:自治区纪委监委网站
昌吉州坚持深化运用党规党纪和监察法赋予的廉政教育职责,持续筑牢“不想腐”的思想堤坝,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针对不同单位、不同群体的实际情况,分级分类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案件就发生在我们身边,我和涉案人的工作岗位职责相同,彼此都认识,这次警示教育确实让我深感触动。”日前,在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一名乡镇财政所工作人员感慨地说。
根据不同层次、不同人员违纪违法案件的不同特点,按照州直部门单位、县市(园区)、县市(园区)部门单位、乡镇、村组5个层面,分别选取6起州直部门、3起县市(园区)、3起县直部门、6起乡镇(街道)、6起村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印发6份典型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以差异化、特色化方式分类分层开展警示教育,针对不同层次、系统、群体精准施教,分级分类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变“大水漫灌”为“精准滴灌”,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长鸣的警钟。
2020年以来,全州各级党组织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学习6个通报,开展学习讨论和对照检查,共召开各类会议近900场次,2.1万人次党员干部受到警示教育。
除做好“类案共性分析”外,昌吉州注重强化“个案深度剖析”,把个案放在昌吉州政治生态的大局中来把握,深刻剖析发案原因,从典型案件入手,最大限度地提高案件查办“附加值”。
为抓好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工作,充分发挥案件治本功能,2020年4月,昌吉州以原州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局长赵福荣贪腐案件为素材,拍摄专题片,组织全州1000多名县处级党员干部接受警示教育,推动同病共治,增强重点领域、关键岗位、重点人员警示教育针对性实效性。
在开展警示教育的同时,督促人防系统深入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和民主生活会,根据职权事项配套绘制9张廉政风险防控图,制定完善规章制度7项,持续强化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细化措施扎实整改。
此外,还从党的十九大以来自治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中筛选了37件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同级同类犹如‘瞄准镜’,推动警示教育精准聚焦、有的放矢,不仅发挥了提醒作用,也敦促震慑有问题的干部及早收手、主动投案,真正起到警示作用,达到警示效果。”该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
针对不同对象,采取差异化模式,让警示教育更具感染力。该州党委坚持常委会班子成员示范引领,带动各级党组织认真对照落马干部“八种心态”开展大讨论,重点查找理想信念、政治意识、政治纪律、为官用权、清正廉洁、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恪守底线、抵制各种诱惑腐蚀,永葆廉洁本色。
去年11月,昌吉州制定出台了《关于深化标本兼治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的实施办法》,旨在巩固深化以案促改工作成效,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持续净化政治生态。
制度立下去,责任扛起来。全州各级党委(党组)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以案促改规范性文件,把深化以案促改纳入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述责述廉内容,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纪委主导推进,部门协调配合,案发单位具体落实”的工作机制,完善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的责任体系。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家庭助廉等方式,筑牢拒腐防线。
紧盯关键少数,对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重要部门、关键岗位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中约谈,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等,时刻敲响警钟。对基层镇村党员干部,通过参加庭审警示教育、廉政宣讲、纪法课堂等接地气的方式,不断提升警示教育效果。对新提任领导干部和新进公务员队伍的党员干部,开展任前廉政测试和任前廉政谈话,组织集体警示教育活动,打好预防针,为案发单位量身定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套餐”。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宣布处分决定、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监察建议书》等方式,让案发单位党组织深刻反思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党员干部真正从案例中汲取教训。
通过分级分类精准开展警示教育,使同级同类党员干部明纪法,守戒心,从典型案例中吸取经验教训,绷紧纪法之弦,不断自我反思,自我警醒。去年以来,在强大的警示震慑和政策感召双重作用下,全州共有22名问题干部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和交待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提出的‘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的要求,对教育方式进行再创新,对教育能力进行再升级,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用足用活案件资源,更加精准深入地做好警示教育活动,深入抓好以案促改,不断增强警示教育的效果。”该州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昌吉州纪委监委余晓双|责任编辑郭翔)